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什么样的项目才属于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结合案例来说一下,该案例发生在吉林白城某纸箱包装企业拥有国有土地3000多平米,建筑面积有几千平米,有土地证、规划证以及相关的手续。
因为附近突然决定要建机车展览园。汽车展览园主要用于展览一些发动机、汽车等,所以附近的很多这种企业都要被征收。那么建设该机车展览园区到底属不属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呢?符不符合咱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公益建设项目的规定呢?
什么是公益的需要?其实有比较明细的一些列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第八条有相关的规定,另外《土地管理法》上关于公共利益需要的项目也进行了说明,先来了解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上是怎么说的。
第一、国防外交的需要。这个毫无疑问是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二、行政机关组织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这也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也应当属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但是有一个前提是应当是行政机关组织的。如果有些企业自己在自己厂区建设修一条路,那么这个当然就不属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三、行政机关组织的科教文卫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第四、安居房,旧城改造等等这些的需要,还有其他的需要。
回到企业咨询的这个问题,建设机车展览园区,到底是不是公共利益的需要?那么就看它符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是不是行政机关组织建设的机车展览园区?比如类似于该汽车展览博物馆,类似的建筑是不是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
那么,这样的话一般被认为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果因为某一个企业或者某一个个人要建某个展览园区,那往往就不属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所以,判断该汽车展览园区到底是不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就看它的建设主体是谁?另外看一下它是不是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有很多征收项目是用公共利益的名义,比如说要建某一个园区,但是其实某一个园区只占整体面积的1/15,或者很少很少的一个比例,其他主要的征收项目是用来建设房地产。那么这个就是明令禁止的,不属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到底是不是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借着公共利益名义的项目来进行房地产开发?就要判断这个项目到底实际用地是多少,可以看一下它的选址、规划、项目的立项,到底占地是多少,而这次行政机关的征地行为征收了多少。以此来判断到底是不是搭车拆迁。
每个案子情况都不一样都需要具体分析,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建议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分析,也可以向我们咨询,行政纠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律师。律师团队会给指明道路,搜集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出具简单办案方案之后,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如何解决。通过法律的工具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