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一、征地公告后多久会拆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确需要征收土地的,要根据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地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拟申请征收土地的,要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和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同时要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征收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征收所在土地乡(镇)和村民小组范围进行公告,公告时间至少是30天。
无论是什么项目,在征收方在征收农用地和房屋征收之前,都必须要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如果没有办理而是直接实施征收工作的话,那么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有权拒绝征地拆迁行为。而且,征收方还需要向被征收人或是村小组将上述事项进行公告,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也是拆迁方必经的程序。
之后,由拆迁主体设立的房屋征收部门或是机构会拟定安置补偿方案,然后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时要对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安置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在拆迁范围内进行公布,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征求意见不能少于30日。
二、土地预征收是否合法
不合法。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土地征收应报有权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征地。具体事宜请与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预征土地就是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由县(市)政府或者经济开发区,甚至是乡镇政府作为征地主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预征协议”,并按约定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款。
三、如何判断土地征收是否合法
(一)身为被拆迁人,你应当参与的程序有哪些?土地征收报批前部分阶段、实施征收决定和制定安置补偿方案阶段都需要你的参与。征收人在上述阶段都通知你参与了吗?如果没有被通知参与,那么征收程序就是违法的。
(二)国土资源部门有告知过你被征收的土地相关信息吗?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本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履行如下程序: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国土资源部门有将上述信息告知过你吗?如果没有被告知,那么征收程序就是违法的。
(三)你签过这样的调查表吗?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调查结果(预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你签过这样的调查表吗?如果没有签过,那么征收程序就是违法的。
(四)国土资源部门有告知过你申请听证的权利吗?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你被告知过申请听证的权利吗?如果没有被告知,那么征收程序就是违法的。
(五)你见过这样的征地公告吗?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并负责具体实施。
(六)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听取过你的意见吗?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中,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给你表达意见的机会吗?如果没有,那么征收程序就是违法的。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