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一、农村强制征地向什么部门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同时,规定了被征地农民依公告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权利和义务。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对行政机关履行征地公告职责以及被征地单位和其他权利人的权利义务也做出了具体规定。
综上,相关机关是否履行征收土地公告的法定义务,直接影响到被征地农民办理征地补偿的合法权利,直接对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产生实质影响。被征地农民针对政府的征地公告不作为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
二、国家禁止暴力征地拆迁
拆迁过程中往往会牵涉官、民、商三方利益,其中引发的利益纠纷也层出不穷,虽然国家三令五申地强调,但违法拆迁违法征地的步伐并未完全禁止,呼吁我国法律完善的同时更鼓励民众学法知法,大胆行使监督权。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就明确提出,禁止违法征地拆迁,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对因工作不理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国家三令五申强调政府不得实施强制拆迁,但仍有不少政府这般,愿冒天下之大不韪进行强拆逼迁,在此提示,民众越是大胆依法维权,越是对政府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农村拆迁应当先补偿后征地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而且土地问题事关国计民生与粮食安全。不可掉以轻心。从法律的角度讲,政府征用农民承包的土地,既要变更土地用途,又要变更农田承包合同。这一方面要确保土地用途变更合法,严格遵循“先补偿后征地”的征地程序,另一方面征地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征地补偿标准与安置方案应事先征求农民意见,对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今后的生活与出路预先做出周到的制度安排。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征地生态中,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的需要,热衷于土地财政,抛开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罔顾农民的感受与利益,强势征地,上马形象工程。或者以保障房的名义行商品房开发甚至别墅、高尔夫项目之实,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压低土地补偿标准。我国《土地管理法》早已作出要求,真正做到尊重农民利益诉求,先合理补偿再谈征地,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因此必须将权力锁进制度的笼子里,杜绝权力惯性,切实依法行政。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