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一、政府征收房屋程序是怎样的
1、确定征收范围,禁止建设和停办各类手续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2、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修改和听证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补偿资金验收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5、调查登记公示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6、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二、为公共利益的征收怎么判定
受益主体的不确定性原则。公共利益不能排除社会大众享用的机会,不能封闭于某个特定的“圈子”。至于公共利益的受益人数的多寡,无法用一个准确的数字进行判断。受益主体具有不确定性,一个国家的每个社会成员都可能成为直接或间接的受益主体,这种间接的受益应当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地方官员随意解释的。如果只有特定的主体成为受益人,那么就不能称得上公共利益了。例如,某市政府将一宗土地出让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该公司准备依法开发时,新任市长认为这里应当建成绿地,其一句话便改变了开发商的命运,政府以公共利益为由收回了该土地使用权。之后,该开发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时发现,该土地收回后的确建成了绿地,但是该绿地成为一封闭别墅小区的一部分,显然,直接的受益主体仅为该别墅小区的居民。法院认为,受益人并非不特定主体,不符合公共利益的属性,判决撤销政府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在判断受益人时还应当兼顾社会公平,比如政府为了在每个社区建造社区服务站而需要征收房屋,就单个的征收行为来看,受益人为特定主体,但是,房屋征收的最终目的是在每个社区建造社区服务站,体现了社会公平,可以认为是公共利益。因此,公共利益是以受益主体不确定为原则,以受益主体确定为例外。
三、 房屋征收决定书如何写
XX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
安政房征决〔2013〕2号
因XX市街尾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市政府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1、征收范围:XX市街尾片区,具体征收范围以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
2、房屋征收部门:市房地产管理局,电话:6383492.
3、征收实施单位:城北街道办事处,电话: 6585333.
4、签约期限:4月18日至6月3日,具体签约事宜由征收实施单位办理,征收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房屋腾空。
5、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1.
6、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7、本决定公告发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8、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的,可以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XX市街尾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XX市街尾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红线图
3、安置房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