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淮南市公证办法》在政府规章层面上进一步明确了3大类11种政府行为应当办理公证。这些事项包括:产权不清、产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共有人对拆迁补偿方式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房屋拆迁过程中所涉及的证据保全;依法强制拆迁房屋过程中所涉及的证据保全;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证据保全;征地拆迁过程中所涉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证据保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拆迁过程中所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证据保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该办法明确应当办理公证的政府行为中重点包括了依法强制拆迁行为,由于容易引起矛盾冲突,更需要引入法律机制,引入公证机关第三方,从法律角度来审查政府行为,以中立立场把关政府行为,保护群众利益。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