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各分站:
根据省统计局、税务局的有关统计数据和规定,现将《2011年度黑龙江省农机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执行标准》印发给你们。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在本标准公布前已处理结案的农机事故,仍执行原标准。
附件:2011年度黑龙江省农机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执行标准
黑龙江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