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畜牧、农经、果业局(办、中心),厅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省各级农业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及民主评议工作,着力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服务“三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1]58号)精神,各级农业部门继续深入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确保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农”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 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各级农业部门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环境,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评议对象
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开展“群众评站所、百姓得实惠”活动,以各级农业部门下属基层站所、关键岗位、窗口单位、内设处(科、室)为重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督促各基层站所(岗位、窗口、单位)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使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厅行评办将重点选取1-2个站所进行评议。
三、评议内容
1、完成全省农业和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情况。按照省委农工办、省农业厅的安排部署,完成2011年全省农业和农村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各级农业部门要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坚决纠正漠视农民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包括工作纪律松弛,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的问题;执法行为不规范、越权执法的问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创优发展环境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切实抓好 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按照依法行政、务实高效、公开透明、廉洁勤政的要求,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部门行业。
4、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各级农业部门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作风建设,把狠抓任务落实的要求贯穿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全过程。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完成本单位承担的为民办实事任务。
5、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要求建立和完善一把手负责制,抓好政风行风工作。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与新闻媒体配合机制,营造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纠评建相互促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规范日常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督,推行政风行风问题和案件登记转办卡制度。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组织召开听证对话会、座谈会、通报整改落实情况等活动,推动各级农业部门作风建设。建立和完善与多种媒体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认真做好“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政风行风网站”相关工作,形成共同解决农民群众问题的合力,确保受理农民群众诉求无障碍。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解决农民群众反映问题不拖延。完善督办反馈机制,确保调查处理结果不延误。完善跟踪回访机制,确保处理结果不留遗憾。建立和完善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坚持民主评议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通过解决重点问题,推动专项治理不断深入;坚持民主评议与政务公开相结合,推动农业部门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坚持民主评议与创建农民群众满意的农业部门相结合,推动农业部门更加关注民生,既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又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治理的重点和农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比较集中的问题,研究制定出今年集中解决的1—2个重点问题,确保收到实效,取信于民。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各市农业部门要组织好本单位及辖区内各县、区农业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按照分级组织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评议,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2011年6月前,已落实)
1.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健全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和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
2.开展政风行风承诺活动。各级农业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承诺重点集中解决1—2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报各级行评办,厅政风行风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同时将公开承诺内容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承诺兑现将列入各级行评办考核内容。
3.推进新闻媒体联动监督。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新闻媒体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政风行风监督”栏目和“政风行风网站”。要重视和利用报纸和网络的宣传监督作用,创新完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实施媒体联合监督,促进各媒体通过专题评议、即时评议、集中评议、基层评议的方式方法开展舆论监督,使之真正成为政风行风评议的有效载体。要积 参加政风行风栏目,主动参与评议活动,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树立农业部门的良好形象。
4.要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网址,方便群众投诉举报。
(二)调查评议与整改反馈阶段(2011年7月至9月)
1.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和本单位工作人员,分组深入基层,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门力量明察暗访,进行自查自纠,并写出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报告,于8月20前报厅政风行风领导组办公室。(邮箱:nytzfhf@163.com,电话:0351-8235202)
2.组织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各级农业部门都要建立“会前发现问题定主题、会上围绕主题找不足、会后突出追踪抓整改”的工作机制。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要邀请服务对象和政风行风监督员进行现场评议。评议时要求问题集中、准备充分、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必须插播几个明察暗访短片,起到解决问题的良好效果。
3.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各级农业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部门的办事窗口、基层站所,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
4.认真整改反馈。各级农业部门要对服务对象和政风行风监督员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
5.抓好建章立制。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重点评议动态跟踪机制、日常工作规范机制、多种媒体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重点建立健全明察暗访制度、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工作规范管理制度、“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规范管理制度、政风行风问题和案件登记转办卡制度。
6.重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全省农业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参与政风行风评议的资源优势,建立完善常态监督工作模式,合理安排监督活动,组织明察暗访,参加现场评议,促进全省农业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要定期向聘任单位反馈开展监督情况、建议和意见,填写“政风行风监督员联系卡”。各级农业部门要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情况,分析研究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推动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深入开展。
7.组织日常问卷测评。根据实际情况,在服务对象比较集中的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基层站所进行现场随机测评或组织集中测评。
(三)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
1.问卷测评。各级行评办分别按比例组织服务对象、监督员、各单位工作人员等采取集中测评、短信测评、网络测评以及上评下(省直部门对各市进行评价)、下评上(各市、县对省直部门和行业进行评价)等方式,对各级农业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作出评价。第四季度问卷测评结果将与日常问卷测评结果按比例进行汇总。
2.考核方式。工作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要考核各单位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数量和质量,尤其是承诺解决的1—2个突出问题。对年度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被中央主要新闻媒体曝光查实的、领导班子成员被立案查处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对国务院纠风办召开现场会或予以表彰,《中国纪检监察报》、省行评办召开现场会或《山西日报》报道经验和做法的酌情加分。
3.测评考核计分比例。问卷测评得分和工作考核得分按70%和30%的比例计入总分。要逐级建立和完善评议代表数据库,实行日常评价与集中测评相结合,建立体现整改情况和发展变化的科学评价体系。
4.评议结果的运用。各级农业部门政风行风评议结果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作为本部门单位考核及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5.各级农业部门对2011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思路,起草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全省农业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级农业部门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的发生;对农民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从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和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评议工作,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使民主评议的内容更有针对性,使民主评议的过程更有实效性,使民主评议的方法更有科学性,使民主评议的结果更有公正性。
(四)严明纪律,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明纪律,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严禁弄虚作假,编造评议资料;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切实保证全省各级农业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组织领导
山西省农业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组:
组 长:孙连珠(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陈国荣(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
田 伟(副巡视员)
成 员:周计伟(厅办公室主任)
李岳峰(厅人事处处长)
赵献忠(厅财务处处长)
师佼年(驻厅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室主任)
李运生(厅机关党委调研员主持工作)
苏金凤(厅法规处处长)
白 剑(厅经管局局长)
张软斌(厅种植业处处长)
高仁义(厅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周计伟(厅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冀俊强(厅办公室副主任)
聂 洪(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厅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处、财务处、机关党委、法规处、经管局抽调专人组成。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