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乐山市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
院务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督促敬老院管理人员、五保对象落实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二)组织开展适合老人健康的文体活动;?
(三)组织五保供养对象学习 的政策法规,开展遵纪守法评比活动;?
(四)调解供养对象内部矛盾和纠纷;?
(五)对敬老院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七条 院务管理委员会实行定期议事制度,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遇重大或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
第二十八条 敬老院根据工作需要,可设膳食管理、服务护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生产经营等若干小组,各组人员由工作人员和身体健康、有一定特长的供养对象组成。?
第二十九条 敬老院要建立健全行政、财务、卫生、安全保卫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管人管事制度化。?
第五章 供养服务
第三十条 敬老院以供养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为主,优先接收生活不能自理的供养对象。没有光荣院的乡(镇)或街道可优先接收孤老优抚对象入院寄养。有条件的敬老院在保证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服务的条件下,可利用剩余资源向社会提供自费寄养服务。?
精神病和传染病对象不得接收入院供养、寄养和代养。?
第三十一条 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出、入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级民政部门批准,由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与敬老院双方签订出、入院协议。?
自费代养对象入院,由敬老院和代养对象或代养对象监护人签订自费代养协议,并提交规定的项目体检证明。?
第三十二条 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入院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村(居)组应承担的责任;?
(二)供养对象财产处置办法;?
(三)敬老院和供养对象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等。?
自费供养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经政府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
(二)入院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医疗费用的处理办法;?
(四)丧葬事宜;?
(五)违约责任等。?
第三十三条 敬老院要建立入院供养对象的基本信息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书、审批文件、个人承诺(协议书)、健康检查资料、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供养人员照片及后事处理联系人等与供养对象有关的资料。?
第三十四条 敬老院应当维护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供养对象。?
对侵害供养对象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制止、举报。?
第三十五条 供养对象在敬老院内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受敬老院提供的福利待遇和服务;?
(二)选举或被选举为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讨论、建议和监督院务管理工作;?
(三)按规定享受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
(四)个人合法财产得到保护;?
(五)应该享受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 供养对象在敬老院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及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 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三)支持院务管理工作,服从、执行院务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四)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五)应该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 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经济发展和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对未成年的供养对象,应保障其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敬老院供应膳食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操作,注重供养对象的饮食营养,每周有食谱,尽量满足特殊供养对象的饮食要求,并根据供养对象的合理意见和要求进行调整。?
第三十九条 供养对象和工作人员不得在院内自设炉灶生火做饭。工作人员在院内就餐的,应与供养对象同灶同餐,并按规定交纳伙食费。?
第四十条 敬老院应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保持厨房、餐厅清洁,按规定对炊具、餐具进行消毒,保证饮食卫生、安全。加强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明确责任,定期检查,消除隐患。?
第四十一条 有条件的敬老院应设医务室,配备具备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备有常用药品和基本的诊疗设施、设备,为供养对象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第四十二条 敬老院中五保对象按规定全部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中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解决。?
第四十三条 各级医疗机构应为敬老院供养的五保对象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敬老院可通过以副补院、接受社会捐助等办法积累医疗资金。?
第四十四条 敬老院应为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日常护理,对生活不能自理的五保供养对象提供必要的特殊护理。?
第四十五条 敬老院应开展亲情服务,给予五保对象精神慰藉。敬老院应当积 组织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落实五保供养对象的民主政治权利。?
第四十六条 敬老院应加强对五保供养对象的卫生知识教育,安排供养对象定期洗澡、理发、更换衣服、被子、床单,并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
第四十七条 供养对象的丧葬事宜,应按照 和省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应协助敬老院做好去世五保供养对象的丧葬事宜。对少数民族五保供养对象的丧葬事宜原则按照当地习俗办理。?
第六章 生产经营?
第四十八条 敬老院应开展以改善入院五保对象生活条件为目的的农副业生产、经营,力争蔬菜、副食品自给自足,并获取一定的生产经营收入。?
第四十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级有关部门应当对敬老院农副业生产给与鼓励、引导和必要的政策扶持。生产用地可通过租赁或置换方式,将五保供养对象的土地调整到敬老院附近,以便于敬老院耕作种植。对敬老院兴建猪舍、鸡舍等应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农业、畜牧、水务、林业等部门要为敬老院的农副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
第五十条 工商、税务、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敬老院的农副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审批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在税收方面给予 现行的税收优惠,并保证敬老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十一条 敬老院开展农副业生产、经营活动应严格遵守 的法律、法规,具备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进行成本核算,并定期公布经营情况。?
第五十二条 敬老院应鼓励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奖励。?
第五十三条 敬老院的生产经营收入依法归敬老院集体所有,主要用于:再生产的投入、补充供养对象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补充敬老院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建设经费及维修经费的不足;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定的生产经营奖励开支。?
第七章 部门职责
第五十四条 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及时安排拨付敬老院的五保供养资金,对其他应由财政安排的资金予以保障,并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五条 审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十六条 发改部门要将敬老院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十七条 住建部门对新建、改(扩)建敬老院应给予规划设计指导,国土部门对新建、扩建敬老院实行划拨用地,住建、国土等部门免收敬老院建设行政性收费,减半收取服务费用。?
第五十八条 供水、天然气、广电等部门应对敬老院的水费、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给予减免优惠,有安装费的减免安装费。?
第五十九条 卫生部门定期组织医疗机构或医护人员对辖区所有敬老院的五保对象进行免费检查或义诊。?
乡(镇)卫生院定点联系乡(镇)辖区内的敬老院,相对固定1-2名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到敬老院医务室开展服务。?
第六十条 教育部门应要求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到敬老院中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
第六十一条 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应发动工人、共青团员、妇女等组成志愿服务队定期到敬老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六十二条 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应组织人员到联系敬老院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慈善会、红十字会等公益性团体应经常开展慰问敬老院五保老人活动。?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敬老院的捐赠支出,按照规定比例计算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通过社会团体、 机关向敬老院的捐赠支出,按照规定的比例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敬老院供养对象应自觉遵守 法律、法规和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由院长或院务管理委员会或上级管理机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敬老院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的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终止供养服务协议;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赔偿等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敬老院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 的,由管理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警告、开除等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违反 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供养对象合法权益的;?
(二)虚报供养人数,冒领五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等财政性资金的;?
(三)挤占、私分、贪污、挪用敬老院款物及侵占、违规处置敬老院资产的;?
(四)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其他社会力量兴办的各类敬老养老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按照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其余事项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七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五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