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2011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眉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建设,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6大重点建设工程
(一)学校布局优化工程。
1.以区县为单位编制完成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
2.编制完成眉山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
3.完成校安工程项目学校43所,新建和改扩建校舍11.86万平方米,确保投资1980万元的东坡区苏祠初级中学工程按期完成。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完成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及附属生活设施建设20所,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抓好青神县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试点和洪雅县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工作。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舍维修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
(二)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工程。
1.实施师德师风修炼计划。加强师德教育,严格执行评先选优、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评定中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规定。在东坡区2所学校开展师德师风评议活动试点。评选师德标兵10名、教坛新秀20名,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
2.实施教师专业培训计划。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培训教师12200名。完成国培、省培计划,培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3000名。培训高中课改教师2500名。开展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5000名。启动学前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市级培训幼儿园园长400名、骨干教师300名,区县完成幼儿园教师提高培训1000名。
3.实施教育名师培养计划。组织对600名市级骨干教师的培训,做好220名省级骨干教师的送培工作。加强17名高中阶段学科(专业)带头人管理,严格考核,促进专业成长。委托高校对20名中小学校长和20名特级教师开展高级研修培训。开展名师送教活动,组织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20名到区县送教12次。
4.实施 “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依托行业企业和“国重”学校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个。培训“双师型”教师60名。
5.实施学历学位提升计划。组织200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加本科学历进修学习。组织50名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参加研究生学历学位进修学习。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学前教育推进工程。
1.编制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开工新建、改扩建16所城乡幼儿园,其中新建7所、改扩建9所。
3.强化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严格实行办园准入制,落实年检制度。
4.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提高保教质量,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学科化、小学化”的倾向。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
(四)义务教育均衡工程。
1.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统筹安排教育项目,完成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12万平方米。
2.建立城乡学校办学共同体100个,开展教学、教研交流。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城乡教师、校长定期交流。
3.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质量实施监测。
4.指导东坡区申报“四川省义务教育示范区(县)”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
(五)职业教育强基工程。
1.强化职教基础能力建设。指导4所学校做好 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优质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指导1所学校做好省级示范性中职校创建工作。力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习实训基地项目1个。完成仁寿职教中心一期、青神竹编艺术学校一期和仁寿华达中职校改扩建工程,启动眉山电子中等职业学校二期工程建设。
2.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力争创建省级示范性专业1个,市级2个。
3.稳定职业教育规模。完成中职22500名招生任务。
4.推进“9+3”免费教育实施工作。加强“9+3”学生的常规管理,做好招生就业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
(六)教育技术装备工程。
1.争取落实中央、省、市三级教育设备投入,督促区县落实相关配套资金,区县启动实施统筹生均公用经费15%左右集中用于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工程。
2.配合做好省下达我市中小学图书项目的实施工作,加强管理,促进效益发挥。
3.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加强中小学信息化设备设施建设,努力使全市中小学用于学习的计算机设备达到每百名学生4.8台。
4.按照省上规划要求,依托眉山教育网,完成《眉山教育数字图书馆》建设,拓展眉山教育网的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实施6项改革试点
(一)素质教育改革。
1.规范办学行为。切实解决社会反映强烈、严重违背教育规律、影响学生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教师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培训、占用学生节假日集体补课和上新课、下达升学指标等问题。
2.规范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加强学生课业负担监测。
3.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中华诵·东坡诗文进校园”等活动。
4.探索建立素质教育质量监测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业成绩一律实行等级呈现。对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科实施学年度抽考。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纠风办)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
1.在东坡区开展特色学校建设试点。通过特色学校建设,关注农村学校,关注薄弱学校,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2.在仁寿县义务教育阶段开展“学、展、导、用”教学模式改革试点。构建有效课堂,促进区域性教育质量的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东坡区政府、仁寿县政府)
(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
1.组织实施仁寿职业教育省级改革试点项目。在仁寿县开展推进职业院校向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技术研发和为“三农”服务改革试点。
2.推进校企一体化办学。深入推进成都水电工程学校等4所中职学校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
3.推进职教集团化办学。支持、指导仁寿区域性职教集团、眉山科学技术学校和仁寿新科中职校跨区域连锁办学职教集团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
(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1.督促指导中心城区按法律规定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制发《眉山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管理办法》。
2.中考实施学业水平考试与选拔性考试相结合,实行A、B卷命题,调整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比例,体育考试成绩由30分调整为40分,中考学业成绩以等级呈现。
3.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通过主流媒体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艺体特长生招生秩序,做到“一人一报一审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擅自招收线下(最低分数线、择校生分数线)考生,严禁超范围招生,严禁招收“三不要”考生,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市公安局)
(五)办学体制改革。
1.探索普职融合的综合高中发展模式,为学生提供多元选择的机会。
2.开展民办学校教师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终身教育体系改革试点。
1.促进职教服务“三农”。指导青神县开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6万人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6万人次。
2.指导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与东坡区共建泡菜产学基地,并依托该院举办1期东坡区科级党政干部培训班和1期小学校长培训班。
3.以眉山广播电视大学及分支机构为依托,推进学习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