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适应当前统计改革和省政府调整市(州)目标管理办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强化对国民经济核算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全面掌握我市国民经济发展规模、经济效益和行业结构等基本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统计工作体系
国民经济核算数据协调性评估涉及到统计、财政、税务、农业、电力、交通、邮政、通信、建设、金融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指标。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保障条件,建立健全核算统计工作体系,明确专门职能科室,落实专业人员负责统计工作。同时,要科学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建立按月收集、汇总、分析统计数据的工作制度,加强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对国民经济核算协调性评估的相关指标在月后8日前或季后10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必须抄送同级统计部门(市级部门和单位协调性评估主要指标的报送内容和时间要求见附件2)。
二、建立健全数据分析制度
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建立健 民经济核算数据分析制度,重点分析相关指标的异常变动情况,按月(季)对各项指标进行预测预警,分析在全省的排位情况,及时找出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措施。有关分析资料要在月(季)后10日前向同级统计局报送。
市统计局:负责全市部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的指导工作,收集提供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对全市经济运行进行特征性、系统性分析,对主要经济数据进行协调性评估。
市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宏观、微观经济形势分析工作和具体工作措施的研究,并重点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相关指标协调性的分析。
市委农办:牵头开展农业发展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建立全市农业生产评估体系,收集提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相关数据及在全省的排位情况,对全市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分析。
市经信委:负责工业发展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建立重点工业企业跟踪制度,收集提供全市工业经济、园区(集中区)建设、能源消耗相关数据及在全省的排位情况,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
市住建局:牵头开展建筑业、房地产行业的分析工作,负责实施全市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的统计监测工作,收集提供全市建设开发相关数据及在全省的排位情况,对全市城乡建设、房地产市场及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
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全市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的建立工作,负责建立重点商贸企业跟踪制度,收集提供全市服务业发展相关数据,对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
市财政局:负责收集提供全市财政收支相关数据及在全省的排位情况,对全市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收集提供全市税收收入相关数据及在全省的排位情况,对全市税收收入情况进行分析。
人行内江市中心支行:负责建立全市金融系统(包括证券、保险行业)的统计监测体系,收集提供全市金融业发展相关数据及在全省的排位情况,对全市金融情况进行分析。
市电业局:负责收集提供全市全社会用电量相关数据及在全省的排位情况,对全市全社会用电情况进行分析。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建立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统计监测体系,收集提供全市交通运输相关数据及在全省的排位情况,对全市交通运输情况进行分析。
市环保局:负责建立全市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的统计监测工作,收集提供全市节能减排相关数据及在全省的排位情况,对全市节能减排发展情况进行分析。
三、成立协调领导小组
为加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成立内江市国民经济核算协调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全市国民经济核算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解决我市国民经济核算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有效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建立由国民经济核算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国民经济核算数据协调性评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要通报部门数据的协调性和支撑性情况;共同分析研究相关统计数据,利用部门统计数据开展综合数据评估;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预测预警;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经联席会议研究明确的问题,由有关部门负责处理,相关单位积 配合。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临时召开。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召集,市统计局承办,由分管副市长或副秘书长主持。
各县(区)也要建立国民经济核算数据协调性评估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国民经济核算数据的协调性评估,客观准确反映当地经济发展趋势,为实现全市经济“解放思想、全面开放、跳起摸高”提供统计保障。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