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川府函[2010]278号 |
分类导航:房产土地 建设规划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
发布日期:2010-12-21 |
关键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阅读全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及船山区、安居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川府函[2010]278号 2010年12月21日)
遂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定遂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船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安居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遂府〔2010〕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遂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遂宁市船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遂宁市安居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你市及船山区、安居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你市要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到2020年全市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2200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450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85平方米/人;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不得少于4890公顷,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596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3180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