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及时反映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进展情况,按照省纪委惩防体系建设办公室《关于建立惩防体系建设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的通知》(川惩防体系办【2009】5号)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积 上报信息,发挥信息报送工作在推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和数量
根据各地各部门年度信息完成情况,将信息报送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年终考核内容,以一定分值计入考核总分。信息内容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我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及省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的工作动态、主要做法和成果经验。上报任务为:各市(州)局每月不少于2条,省局直属事业单位每月不少于1条。
二、信息报送实行定期通报
对信息报送情况实行“月告知、季度反馈、半年通报”制度,即:每月向各地各部门信息员告知信息采用情况,每季度向各地各部门分管领导反馈信息采用情况,每半年向各地各部门通报信息采用情况。
三、信息报送方式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采编工作培训,切实提高上报信息质量。上报信息请以电子版形式发至省局监察室。联系人:杨建康;电子邮箱:yangjiankang@scfda.gov.cn;联系电话:(028)86785639,86785892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