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关于报送2009年度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
为做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09年度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工信厅电子[2009]70号文)要求,2009年度的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列入“倍增计划”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主体就是信息技术应用单位;
(二)申报的项目应符合 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技术应用政策导向;
(三)申报的项目技术先进、适用,通过信息技术改造,对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产品具有显蓍提升作用;或者,申报的项目属于为行业信息技术应用提供重要技术支持的公共服务平台;
(四)申报的项目在地方或行业具有一定影响;
(五)申报的项目具有较强的推广性和示范性;
二、申报材料
(一)地方或行业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报送推荐项目的公涵(含项目计划汇总表)
(二)申报单位申请列入今年”倍增计划“的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相关表格可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站下载,地址:www.itfnud.gov.cn);
(三)所有申报项目要同时报送纸质稿和电子稿材料各二份,两稿主体内容一致,于2009年5月15日前报四川省信息产业厅信息产品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春梅
电 话:86626117 传真”86740914
电子邮件:qiucm@scit.gov.cn
通信地址:成都市庆云南街1号 邮编:610017
2009年04月27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