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系统集成资质企业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企业:
根据信产部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监督检查的通知》(工信计资检字[2009]1号,可在www.ceecm.gov.cn中查询)要求,现将2009年度我省开展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度监督检查方式、检查范围和检查要求
(一)对获证单位的监督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两种方式。自查是指获证单位就2008年度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综合能力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的综合能力进行自我审查并报送相关材料。抽查分为要求获证单位报送相关材料(原件)和到获证单位进行现场核查两种。
(二)2006至2008年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或2008年获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单位资质的单位须参加2009年度自查。获得资质的日期以工作网站(www.ceecm.gov.cn)资质公告中“批准(备案)日期”为准,参加自查单位名单包括相应年度内 次获得资质、资质发生升降级和资质换证获得通过的单位。
(三)应参加监督检查的单位有以下情况 的视为自动放弃资质,部资质办取消其资质:
1、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自查材料的;
2、拒绝抽查的。
二、时间安排
2009年5月31日前,参加自查的单位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年度监督检查表》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度监督检查表》(以下简称《年度监督检查表》)及有关材料报送至四川省信息产业厅信息产品处(成都市庆云南街1号502室,电话:86626117)。
三、监督检查程序及结论
(一)表格下载。有关年度监督检查表格的电子版可从www.ceecm.gov.cn中“相关下载”栏下载,请按规定格式统一填报,并准备相关附件。
(二)材料上报。自查企业提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年度监督检查表》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度监督检查表》1份、电子版1份、附件1份。
附件1、一、二、三级获证单位提供监督检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四级获证单位请提供加盖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附件2、请提供《监督检查年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汇总表(表jdjc-t5)》中的5个典型项目的项目文件复印件:其中 先在合同额居前10位的项目中选择两个最能体现企业技术实力的典型项目,再提供三个除典型项目外的合同额最大的项目。(五个典型项目文件必须包含的信息:合同签订双方、签订时间、验收方、实施和竣工时间、项目基本情况描述、合同金额及构成、设备清单、验收报告等。)分包的项目请附分包相关文件或说明。
(三)抽查。对参加自查的获证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自查单位数量少于30家的,比例不低于20%),抽查可分为要求获证单位报送相关材料(原件)和进行现场核查两种形式。2009年7月10日至8月10日,根据抽查计划,组织抽查。必要时,部资质办会同省信产厅和评审机构,对自查单位进行抽查。
(四)监督检查结论
1、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自查材料的,或拒绝抽查的,视为获证单位自动放弃资质,给予取消资质。
2、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获证单位有弄虚作假现象的,经查实后从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认真填写报送年度监督检查材料。
(二)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强,工作量大,望各企业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如期顺利完成。
2009年04月03日
附件:1.《2009年度系统集成资质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2.《2009年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监督检查企业名单(http://www.scit.gov.cn/scit/affiche.nsf/0/22AAED2BE13A37BB4825758D0023749A/$FILE/四川省关于开展2009年度监督检查的通知.doc)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