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情况调度工作的通知
川劳社函〔2009〕128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8号)精神,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和工作进展情况,按照部工作要求,我厅将按季度开展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情况调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度内容
(一)各地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相关文件制定出台情况。
(二)各地每季度职业培训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是组织困难企业职工培训、返乡农民工培训、城镇失业人员培训、新成长劳动力培训的情况。
(三)职业培训补贴资金落实情况,每季度用于培训补贴的资金数额;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实施监管的措施办法。
(四)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好做法和工作亮点。
二、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情况的报送工作,并于4月1日将人员名单、职务、联系方式及E-mail告我厅。
(二)请各地按照调度工作的四项内容,将今年一季度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本通知所附《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情况进度表》(见附件),于4月5日前报厅职业培训处。今年二、三季度及情况全年工作情况,也按以上要求于下一季度初5日内报我厅。
联系人:何佳
联系电话:028-86113042
E-mail:gy802@vip.sina.com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情况进度表
填表单位名称: 季度
市(州) |
困难企业 |
农民工 |
城镇失业 |
新成长劳动力培训 |
创业培训(人) |
其他培训(人) |
补贴资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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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章: 处(室)负责人签章: 填表人签章: 填表时间:2009年 月 日
(注:表中人数和资金均为截止该季度末的累计数)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