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青川—川浙合作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府办发〔2009〕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青川—川浙合作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六日
为加快推进广元青川--川浙合作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把握 灾后恢复重建的方针政策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紧紧把握浙江省对口援建的机遇和产业转移加快的趋势,紧紧把握广元市实施资源转化战略的重大举措和工业化进程加快的市场规律,按照“优化环境、推动合作、集聚产业、加快发展”的基本思路,着力构建和打造有利于企业集聚发展的投资平台和政务环境,着力挖掘和充分利用广元、青川的资源优势,着力引导和推进浙江与广元产业的对接与合作,推动浙江企业向广元市集聚发展。加快青川灾后恢复重建步伐,增强“造血”功能,促进广元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用三年的时间,基本建成面积为2平方公里的川浙合作产业园。产业园主要布局于广元经济开发区的袁家坝工业园东南部,同时根据引进项目的特点,也可布局于广元经济开发区的其它园区。力争将产业园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企业集聚、效益明显的先进产业集聚区,成为广元市实施资源转化战略的重要载体和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产业发展的主平台。具体目标:
(一)产业投资
产业园建成后,引进企业投资达到20亿元,力争引进一批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和 级著名品牌企业。
(二)产业规模
产业园建成后,力争每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0亿元(其中:2011年产业园工业产值达到20亿),形成以轻工纺织、新型建材等产业为主导,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
(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产业园建成后,力争每年实现税收总额1亿元(其中:2011年达到5千万元),安置灾区劳动力就业5000人。
(四)利益分配
产业园效益由广元经济开发区和青川县共享。
1、产业园引进项目税收实行属地征管,增值税、所得税由青川县、广元经济开发区按6:4的比例分成。
2、产业园引进项目增加值由青川县、广元经济开发区按6:4比例分成。
3、在浙江省2亿元产业园基础设施专项援建资金全部到位1年后,要确保青川县在产业园取得不少于500万元/年的税收收入。
三、主要任务
(一)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是川浙合作产业园的重要内容,是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打造配套先进、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环境,对产业园的招商引资和产业园建设整体推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产业园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六项工程。
1、产业园主干道工程。起于碳素厂止于嘉陵村一社河边和安驭轮毂厂,全长3.5公里,宽19米。
2、产业园滨河大道工程 (含河堤及护岸)。长约2.8公里,宽15米,车行道路宽9米。
3、产业园供水管网工程。全长4.34公里。
4、产业园供电设施工程。输变电线路长约21.2公里,现有高压路线迁建,新建10KV变压器一座。
5、产业园供气管网工程。全长4.34公里。
6、产业园场地平整工程。面积约2000亩,挖填土方量约300万立方米。
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采用工程估算法,总投资37461万元,其中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676万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15000万元,基本预备费1785万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按“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力争在2009年全部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二)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是产业园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衡量产业园建设成败的主要标志,是产业园建设的最为主要的工作任务。要全力以赴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力争招商引资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招商引资计划如下:
2009年,力争引进项目8个,到位资金5亿元,其中:投资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个,竣工投产项目1-2个。
2010年,力争引进项目11个,到位资金7亿元,其中:投资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3个,竣工投产项目累计达到10个。
2011年,力争引进项目11个,到位资金8亿元,其中: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不少于3个,竣工投产项目累计达到20个。
(三)产业发展规划
产业园产业发展要严格执行 产业政策,产业引进与发展要与广元市资源转化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与浙江省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转移紧密结合,与灾后恢复重建的市场机遇紧密结合。大力发展产业特色明显、就业安置多、土地利用集约、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且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业和产品,着力引进一批对广元市产业发展和优化升级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大项目。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能耗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重点引进和发展以下产业:
1、灾后恢复重建与 扩大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产业。主要包括建筑五金、建筑管道钢构件、木业加工等产业。
2、资源和能源转化产业。主要包括有色金属深加工、中药材深加工、农副产品深加工、多晶硅、单晶硅等产业。
3、沿海地区重点转移产业。主要包括轻工、纺织、服装、家电、汽车零部件等产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产业园由广元市人民政府、青川县人民政府、浙江援建青川指挥部和浙江省经贸委四方共建,按签订的《广元青川--川浙合作产业园投资协议》履行职责。为加强产业园建设的组织领导,组建广元青川—川浙合作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广元市政府、浙江援建青川指挥部、青川县政府以及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水利农机局、市环保局、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协调解决产业园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元经济开发区,由广元经济开发区、青川县、浙江援建青川指挥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援建资金使用监督、项目建设协调服务、项目引进等工作。
(二)加大政策利用和扶持力度
产业园政策是推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吸引企业入园的关键要素,要重点落实两个层面的政策扶持。
一是要充分利用 和四川省出台的灾后重建政策措施,以及 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举措对灾区的倾斜政策,着力做好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园污水治理节能减排项目、防洪堤水利基础设施项目、企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项目、直购电试点政策等项目的包装和申报;落实好部门责任制,力争产业园建设的各个方面得到 和省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扶持。
二是要结合广元市实际以及浙江企业“走出去”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特殊政策,吸引企业到产业园投资发展;在充分利用 西部大开发政策、产业转移承接政策、灾后恢复重建政策的基础上,对入驻产业园的企业,在税收、土地、融资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更特殊的扶持。
(三)加快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为加快推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要着力推进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和资金筹措,由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青川县政府共建共享,除浙江援建资金2亿元(2008年投入1亿元, 2009年投入1亿)用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外,要千方百计拓展融资渠道,采取BOT、招商比选方式、银行融资、政府相关部门向上争取项目等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保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2、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快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基础先行”的要求,强力推进产业园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目标责任制,对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程要按照计划进度要求分解责任单位,力争在2010年完成全部基础设施建设。
(四)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
要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思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力以赴抓好招商引资工作。
1、要加强对 、四川省、广元市灾后恢复重建、承接产业转移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动员浙江企业为灾区的恢复重建贡献力量,组织浙江企业到灾区考察和洽谈项目。
2、要把广元的资源、能源和劳动力等优势与浙江企业的资金、技术、市场等优势有机结合,制订产业园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重点产品、重点项目导向目录,有针对性地面向浙江企业招商。
3、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对浙江的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开展招商活动,对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和项目积 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力争企业到产业园投资落户。
4、实行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要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的督查,根据完成情况由市政府进行奖惩,确保产业园招商引资任务的完成。
(五)加强协调服务
广元青川—川浙合作产业园事关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大局,事关广元市经济发展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既要把产业园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也要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投资发展的优良环境。要建立产业园建设工作督查机制,每周定期对产业园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对没有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部门要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