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社区菜市场建设有关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
川商改〔2009〕14号
各市(州)商务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中明确,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在地级以上城市选择一批菜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建〔2009〕16号)中明确,2009年中央设立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地级以上城市进行社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等项目给予支持。为了解情况,争取财政支持,推动我省社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社区菜市场专项调查。重点调查内容如下:
一、调查范围:各地级市和州政府所在地城市。
二、基本情况:
1.各市社区菜市场数量;其中,已进行标准化改造数量、新建数量,2009年计划新建和改造数量(详见附表)。
2.菜市场的投资形式。当地政府、企业等投资主体的投资比例等。
3.当地菜市场的管理体制。
三、政策措施: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及相关管理办法等;商务主管部门采取的工作措施。
四、工作建议:对推动我省社区菜市场改造的建议。
请各地商务局根据上述内容,认真组织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于3月2日前报送省厅。
联 系 人:商改处 周 刚
联系电话:028-83224675(传真)
电子邮箱:sgc2004@163.com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