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转发《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非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指导意见表的通知》的通知
(2008年8月4日 川价发〔2008〕148号)
各市(州)、各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
现将《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非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通知中所涉及到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非处方药品,实行挂网不限价,其他企业生产的同品种药品仍按现行价格执行。各定点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保证城市社区和农村的临床用药。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定点生产企业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对实际购销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情况,要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知延迟至2008年8月10日执行。
附件:
1.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非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略)
2. 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非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指导意见表(未列剂型)。
附件2:
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非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指导意见表(未列剂型)
序号 |
定价目录序号 |
药品通用名称 |
剂型 |
规格 |
零售单位 |
最高零售价格 |
定点生产企业 |
1 |
6 |
克霉唑 |
栓剂 |
150mg×60枚 |
盒(瓶) |
2.9 |
成都 制药有限公司 |
2 |
16 |
阿司匹林 |
肠溶片 |
300mg×1000片 |
盒(瓶) |
43.2 |
成都 制药有限公司 |
3 |
21 |
对乙酰氨基酚 |
片剂 |
500mg×500片 |
盒(瓶) |
21.7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 |
134 |
复方氢氧化铝 |
片剂 |
氢氧化铝0.245g/三硅酸镁0.105g/颠茄流浸膏0.0026ml×1000片 |
盒(瓶) |
20.2 |
成都 制药有限公司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