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工业企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4月16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04年4月16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工业企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