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创建 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强实施四项专项整治工程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创建 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02]20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创建 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中实施四项专项整治工程,努力争取两年内将我市初步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 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绿工程 要达到城市绿化覆盖率30%的目标。 (一)在三环路两侧各建宽度为50米的绿化带,同时,形成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部分锲形绿地。今年的目标是建设绿地6?8平方公里。 (二)在三环路内,通过建设浣花溪公园、城区河道保护区绿地及各类城市公共绿地,今年形成0.6平方公里绿地。 (三)三环路上形成1.8平方公里绿地,今年完成。 为实施建绿工程,设立创模领导小组建绿工程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学爱担任,副主任由市计委主任邓全忠、市国土局局长李大地、市建委主任刘玉成、市规划局局长艾毓辉、市园林局局长于良秀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门和各城区负责人组成。该办公室承担建绿工程的各项目标责任。 二、水污染治理工程 要解决河道管理不善,两侧乱搭乱建、垃圾堆积、河道淤积等问题,并尽快改善城区内雨污合流的状况。 (一)彻底整治三环路以内城区河道,清除河道两岸各类垃圾,疏淘河道淤积物,拆除各类违法违章建>物,改善两岸居民集中居住地环卫设施,建立河道和河堤保护区,加强河堤和河道管理,实施河堤绿化。此项工作在2002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二)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雨污合流排水问题。目前市中区约有排水户11365户,其中雨污合流的排水户还有8950户,占总数的78.8%。今年的任务是抓大户治理,抓重点区域治理。一是集中力量解决日排污超过300立方米的33户排污大户的整治;>是解决府南河上33处未截住污的排水口排污问题;三是对浣花溪、清水河(三环路以内段)的排污问题进行整治。 为实施水污染治理工程,在创模领导小组下设水污染治理工程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郭昆林担任,副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包惠、市市容环境管理局局长兰成璋、市市>公用局局长晏开明、市府南河管委办主任杨祖华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门和各城区负责人组成。 三、扬尘污染治理工程 要把城市综合整治与创模工作结合起来,继续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今年内解决城市河道、市>设施施工地、拆迁工地、建>工地的规范化管理问题;严格实施运渣车辆密封运输,严禁沿街撒漏;把燃煤锅炉改造范围扩大到三环路,切实控制烟尘污染;加大汽车尾声气治理力度,严禁超标排放尾气的机动车上路。 为实施扬尘污染治理工程,在创模领导小组下设扬尘污染治理工程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容环境管理局局长兰成璋担任,副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包惠、市建委副主任、市建管办主任李家松、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李兆林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门和各城区负责人组成。 四、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程 (一)强化街道清扫保洁作业管理,有效减少扬尘。 1、城区街道早晨7:00前完成大扫,白天保洁小扫。推广使用防扬尘扫帚清扫。 2、大力推广湿式清扫作业。今年城区50%街道车行道实行扫地车湿式清扫作业。 3、城区街道人行道保洁使用小扫帚保洁,密闭式大撮>拣装垃圾。 4、延长保洁时间。5月至10月保洁至22:00,11月至次年4月保洁至21:00。 5、街道清扫保洁达到“六无”(即路面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头痰迹、无积泥积尘、无积水)、“六净”)即下水蓖净、树池净、绿带周边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净、车行道净)。 6、对三环路内垃圾山、卫生死角进行清理整治。 7、>环路以内主街干道洒水车夜间冲洗除尘,白天洒水降尘。 (二)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严格控制>次污染。 1、临街单位、住户、店铺门内自行设置密闭垃圾收集容器,严禁乱扔乱倒。 2、城区>环路以内区域基本实行生活垃圾袋装收运管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每日早晨7:00前完成袋装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同时完成袋装垃圾中转房及周边清扫、清洗。中转房周边无散落垃圾,加强药物消杀,减少蚊蝇滋生。 4、运输生活垃圾必须装载适量,密闭运行,严禁超载、洒漏,杜绝沿途撒落垃圾,污染城市街道。 5、城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运入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卫生填埋处理,处理率达100%。 (三)加强城区内机动车车容车貌检查,加强城区内机动车清洗站(点)管理,严格查处脏车,保持车容整洁,控制和减少尘源。 为实施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在创模领导小组下设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容环境管理局局长兰成璋担任,成员由各城区负责人组成。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