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 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八月七日
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社会文明进 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积 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天津特 点的全民健身发展之路,使我市成为 全民健身运动的先行者 和排头兵,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 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国发〔2011〕5号)和《天津市 全民健身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民健身事业公益性,坚持 理性惠民、方便市民、创新务实,切实抓好群众身边的场地设施 建设、组织建设、活动建设三个关键环节,强化政府履行体育公 共服务职能,逐步完善全民健身政策和配套制度,建立符合市情、覆盖城乡和可持续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提高全市人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形成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全民健身事业的良好局面,努力奠定建设体育
强市的坚实基础,为建设体育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实现全民健身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 协调,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组织健全、活动经常、设施齐全、 方便快捷、能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体系,广大市民的健身意识和健身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经常参 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进一步增加,广大市民的身体素质明显提高, 群众体育工作继续保持 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体育健身成为广大 市民的生活新时尚,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全市人口 的43%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 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显著提高。
2.城乡居民身体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民 体质测定标准》合格及以上水平的人数比例超过90%,其中达到 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在校学生普遍达到《 学生体 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学生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 显提高。每名学生经常参加至少1项体育活动。
3.全民健身产业得到发展。培育休闲体育产业,体育健身 服务从业人员有较大增加。大力扶持体育健身服务品牌活动和品 牌项目,推动建立京津冀全民健身产业服务圈。建立全民健身信 息服务网,为广大市民和群众体育工作者提供全民健身的法律法 规、基本常识、展示交流、时讯咨询等方面的公益性信息服务。 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式方法,积 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 评估等服务项目。
4.体育锻炼标准深入实施。贯彻推行《 体育锻炼标准》、《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和各体育项目《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广泛开展达标活动,抓好奖励证章制度的落实,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
5.非奥运体育项目普及开展。以学校、企事业单位、协会 组织为依托,巩固我市优势项目,逐步建立一批非奥运体育项目 训练基地,抓好系统训练,力争在第五届 体育大会上取得新 突破。
6.民族民间传统体育蓬勃开展。建立健全基层少数民族体 育协会和传统体育项目协会,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 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发掘整理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和民间传 统体育项目,将优秀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纳入"非物质文化遗 产"名录。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乡"创建活动。积 组 织参加 少数民族运动会。办好我市少数民族运动会。
7.老年人体育迅速开展。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 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科学设立老年人体育健身项目,研 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锻炼方法,吸引更多的 老年人参加全民健身大会。积 兴建社区老年人健身设施,不断 满足老年人就近健身需求。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老年人体育课程,
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鼓励、支持社
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机构、配置体育设施。 8.残疾人体育事业明显进步。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 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大公共财政 投入,动员社会力量实施"助残健身工程",为残疾人建设便捷适 用的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开放并设置便利条件,
方便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方法。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中小学开设残疾人学生体育课程。
9.大力开展农村体育工作。在行政村中继续推进以建设一 处体育活动场地、培养一名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组建一支以 上的健身队伍、每年举办一次以上的村民体育活动、村民都有一 项喜爱的健身运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全民健身"五个一工程"。
10.积 开展职工体育活动。继续开展好全市 "五一"职工长 跑、万名棋手大赛等品牌活动。组织开展好适合职工特点的群众 性体育活动。
三、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建设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道(乡 镇)、社区(行政村)四级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网络,人均占 有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以上。 区县体育设施达到一场(体育场)、一池(游泳池)、一馆 (体育馆)和一个全民健身中心的"四个一"建设标准。 为所有已建成的乡镇文体中心配建体育设施。积 为有文体 活动中心的社区配建体育设施。 建设100个体育公园,并配建包含篮球、羽毛球、乒乓球、 儿童娱乐和残疾人健身等设施的一体化多功能体育场。 大力加强城市社区、农村行政村的健身园建设和更新改造工 作,使98%以上的城市社区和9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健身园。为建 成的小城镇配建灯光篮球场。 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地区的体育设施建设,满足他们 的健身需求。搞好纺织集团外来务工人员健身基地试点工作,建 设10个外来务工人员健身示范基地。 各类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本校学生开放体育设施, 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 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财政投入的新建、改建学校的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使符合开放条件的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到90%以上。按规定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 四、加强全民健身组织建设 初步建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社会化 组织网络。区县要组建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 和人群体育协会等社团,做到组织机构健全、经常开展活动。90%
以上的城市街道和所有乡镇要组建体育组织。所有城市社区和90%
以上的行政村要组建体育健身站(点)。 进一步修订完善天津市群众体育社团评估考核办法,市体育 局要开展好先进社团评比活动,每年表彰奖励为全民健身事业作 出突出贡献的群众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 大力支持基层体育组织建设。积 发展城乡基层体育健身组 织,加强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 会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并在注册登记、 工作指导、办公用房、体育设施、活动经费等方面对基层体育组 织提供支持。 街道、乡镇文体中心要切实履行全民健身工作职责。充分发 挥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体育组织,开展适合社区特 点的社区群众体育活动。 大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努力发挥社会体育指导 员协会的作用,搞好培训和管理服务工作。参加培训的社会体育 指导员累计达到4万名,每年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3000人次。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有健身专长的人员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开展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评选活动,搞好表彰奖励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积 性。积 发展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对营业性健身场所和向社会开放的高危项目体育场所的服务人员进行执业资格认证和实行执证上岗制度。 要重视全民健身志愿者资源的开发研究。在体育院校、运动 队、各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行业体育协会建立全民健身志愿者指 导基地,吸引学生、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科研 人员和社会体育人才加入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行列,到2015年,全 民健身志愿者达到1.5万人以上。 大力开展创建 "体育彩票未成年人快乐营地"活动,为未成年 人提供适宜的活动场所。
五、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一)办好每年一届的全民健身大会及其系列活动。继续坚 持全免报名费的方式,把全民健身大会办成群众性体育盛会,成 为引领群众健身、促进市民体质提高的强大助推器。 (二)大力开展以体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 进机关、进家庭为重点的群众体育"六进"活动。 (三)大力开展社区特色体育健身项目的研究、开发、交流 和推广工作。 (四)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继续抓好职工体育活动。开 展适合外来务工人员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 (五)全面落实《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 "阳 光体育运动"。加强各级各类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和体育后备人才 培养学校建设,开展各种适合天津青少年特点的体育活动,不断 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 (六)大力开展农村特色体育活动,深入开展 "亿万农民健 身活动",搞好农村经常性文体活动和农历正月"文化体育月"活 动,办好全市农民运动会,并积 组织参加 农民运动会。 (七)在机关开展经常性的工间操活动。推广普及天津市第 二套广播体操,经常开展工间操活动的机关单位和机关干部分别 达到60%以上。 (八)组织开展家庭趣味运动会、以家庭为单位的健身竞赛 等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鼓励家庭体育健身消费,积 倡导家庭 体育健身新时尚。 (九)认真举办好全市性的少数民族、残疾人、学生等运动 会和单项竞赛活动,并积 组织参加 体育大会。 (十)大力开展 "假日体育"活动,不断拓展群众体育新途径。
继续办好"海河龙舟节"、"元旦步步高登天塔"、"健身大拜年"等传统品牌群众体育活动。
六、工作保障
(一)资金保障。区县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 本级财政预算,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经费投入要随着经济发展逐步 加大。分配到市和区县体育行政部门的彩票公益金,要根据 有关规定合理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体育基 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对公益性全民健身 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完善财政、税收、金 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大力支持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和个人以捐赠等形式资助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设施建设。各种社 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 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
(二)设施保障。区县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 关于城市公 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规定,把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城 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建居住区要按照 有关居 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造体育健身设施,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侵占体育场地设施或挪作他用。要充分利用公园、绿地、 广场等公共场所和户外自然环境,配建篮球、乒乓球、羽毛球、 健身步道等公共体育设施,开辟健身运动场所。要加强保养、维 护、更新,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现有公共体育场馆的利用率,不 断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地向公众开放制度。机关、企 事业单位要积 开辟体育场地,完善体育设施,为广大职工参加 体育锻炼创造条件。
(三)科技保障。要加强全民健身运动的科学研究,提高国 民体质监测和健身锻炼的科技含量,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库、 体质测定数据库和市民健康档案,制定针对不同人群的健身指导 菜单,推广简便易行并适合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和体质状 况的体育健身方法。体育科研单位和体育院校要以提高市民体质、
推动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为重点,加强科研工作,增加
对全民健身的科研投入,加快科研成果转化。 (四)服务保障。做好以团泊健康产业园为重点的运动休闲 聚集区的规划和建设,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业和健身休闲用品。加 快体育健身休闲专业人才培养,推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 书制度和体育健身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健身服务 规则,提高体育健身服务水平。拓宽退役运动员就业渠道,鼓励 和支持其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全民健身事业。 (五)宣传保障。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体育强市的目标,
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体育宣传工作规律,形成全民健身舆论导向,增强市民体育健身意识,提高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市人民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视程度。要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经常性地宣传全民健身、科学健身,特别是利用各种大型全民健身活动营造氛围,掀起健身热潮,并建立起全民健身宣传工作长效机制。要通过媒体宣讲科学健身理念,教授运动健身方法,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市民科学健身素养。
(六)法制保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382号)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以推进 体育行政管理法制化制度化为重点,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 切实维护市民参与体育健身的权益。要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 行政审批工作,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形成标准化管理的体育市场 执法监管机制。要普及体育法律法规,提高全市人民的体育法律 意识。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津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研究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保障政策,督促检查全民健身实 施计划的落实,统筹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
(二)确保落实到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并根据本计划,制定本区 县、本部门、本单位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 入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
(三)严格成效评估。要建立评估机制。市体育局每年要向 市人民政府报告本计划实施情况,各区县体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将 全民健身实施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区县政府和市体育局。市体育 局每年要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情况 进行检查评估,并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要建立激励机制,把全 民健身工作作为综合评比表彰的指标,重点工作情况要在全市进 行通报,对为全市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 根据 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天津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天津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俊芳 副市长 副组长:殷向杰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刘凤山 市体育局局长 林炎生 市教委副主任 陆丽珍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茂东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金永伟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副局长 张桂祥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马杏田 天津警备区政治部副主任 张洪斌 武警天津市总队副政治委员 马 竞 市民委副主任 董 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 春 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曲孝丽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爱国 市市容园林委副主任 郑嘉轩 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胜利 市委农工委副书记 王志合 市水务局党委副书记 刘树华 市体育局副局长 杨佩宏 天津海事局副局长 翟振江 天津电视台总编辑 曹凤彦 天津日报社副总编辑 刘凤山 今晚报社副总编辑 郭景平 滨海新区副区长 庞学光 和平区副区长 于连会 河北区副区长 王毅斋 河东区副区长 刘国胜 河西区副区长 谷云彪 南开区副区长 沈奎林 红桥区副区长 丁 梅 东丽区副区长 肖培芝 西青区副区长 刘恒志 津南区副区长 陈文慧 北辰区副区长 李伯怀 武清区副区长 王素艳 宝坻区副区长 王庆利 蓟县副县长 张忠芬 静海县副县长 杨 霞 宁河县副县长 赵洪莉 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志强 团市委副书记 张 红 市妇联副主席 赵伯慧 市残联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 刘树华兼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