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条 为加强对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参照银监会、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天津市辖区内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
(全文阅读:http://laws.66law.cn/law-131190.aspx)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