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 质检总局《2009年质检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方案》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质监[2009]169号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
现将 质检总局《2009年质检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方案》(国质检执(2009)10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具体工作和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切实按照总局要求,将此项工作贯穿始终,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地区,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认真组织部署。
二、各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系。在总局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具体的行动方案,将任务分解到最基层,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
三、各单位要加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每月月底前报当月工作情况(4月10日前报送信息人员名单、联系方式),7月20日前报上半年工作总结,12月20日前报全年工作总结。上报情况要有统计、有分析。要按照产品分类,分别统计出动人数、检查企业数、查处案件数、移交公安案件数、货值等执法检查情况;要对照总体要求,认真分析遏制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强化企业产品质量责任、解决突出问题、取得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各区县局建立的"黑名单"与每月情况一并报送,重要情况及大案要案随时报送(以上材料含电子版,报市局质监处)。
联 系 人: 许卫红
联系电话: 27023306(传真)
电子邮箱: fxwh@tjjjn.gov.cn(内网)
二○○九年四月七日
附件: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2009年质检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方案》的通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