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释义,第五十五条【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及处罚】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条文释义】本行为是新增加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非法的集会、游行、示威对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危害甚大。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法申请并获得许可方可举行。那种故意煽动、策划进行非法的集会、游行和示威行为,一旦付诸成功,必将进一步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因此,本法增加了这一条。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l)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
(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公民在行使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是指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时间、地点、路线而进行的扰乱社会秩序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煽动,是指行为人通过过激的语言、文字等方式煽动、鼓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既包括在社会上进行煽动,也包括在互联网上进行煽动。策划,是指行为人出谋划策,图谋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期达到非法目的。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同时,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得煽动民族分裂;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如果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未经批准或者违反其他相关规定都是非法的。在认定本行为时,要注意,只有经过公安机关劝阻后,仍然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才能构成。行为人一般是为了实现某种非法的目的,如向政府施加压力,制造社会混乱,等等。
(3)根据本条规定,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