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概念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之一【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采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或者非法运送、邮寄、携带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境,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 第三百三十四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八条)确定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
人类遗传资源主要包括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以及利用上述材料产生的数据等信息资料。对于此类资源的采集、买卖、使用、进出口等,严格的管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立案量刑标准
刑法修正案(十一)三十八、在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三十四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采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或者非法运送、邮寄、携带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境,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客观要件
本罪主要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行为人实施了非法采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或者非法运送、邮寄、携带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境,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