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孟雷律师、史鹏举实习律师代理的郑某某诉福建省南平市某区管理委员会单方解除行政协议一案,经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21年7月28日作出(2021)闽01行初76号《行政判决书》,裁定撤销某区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的通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说明:为保护个人隐私,当事人部分信息已模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