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汪庆丰律师、马丽雅律师代理的安徽界首市尹某诉界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限期拆除房屋决定一案,经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于2021年12月1日作出(2021)皖1282行初6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界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附本案判决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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