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州教育改革发展大会精神,切实巩固提高“两基”成果,促进全州基础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落实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继续签订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为主要内容的教育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各县市务必加强对“两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整体移交制度,加大依法“控辍保学”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乡镇干部包村、村社干部包组、校长包校、教师包学生的“控辍保学”责任制和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执法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时间到位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二、严格执行 学制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确保适龄少年真正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一)严格执行 学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 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在我省实行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决不允许地方和学校擅自缩短学制,将初中三年变为两年或两年半,非法剥夺适龄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严格执行 课程设置方案。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明确规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周课时数、学年总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数和各门课程课时比例。同时规定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寒暑假、 法定节假日共13周。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特别是不得将七、八、九年级三年的课程用两年半甚至两年时间完成。
三、统一九年级毕业统测时间
从2010年起,全州九年级毕业统测时间安排在5月份最后一周进行,统测试卷由州教科所统一印制。
四、规范发放《初级中等义务教育证书》
九年级学生在参加毕业水平测试后,根据综合评定确定等次,于每年六月中旬举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证书》发放仪式,统一发放证书。未参加毕业水平统测或统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学校进行补测后方能发放初级中等义务教育证书。
五、统一九年级体育测试报名和测试时间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增强青少年体质的规定》,从2010年起,全州九年级学生必须全部参加体育测试,测试成绩作为学生的毕业成绩内容 。参加中考的学生,体育测试成绩同时作为该生的中考体育成绩。测试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年3月10—20日进行,体育测试时间在4月上旬进行。体育测试工作由县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不得收取测试费。
六、积 引导九年级学生参加中考
中考是对学生九年学业水平的检验,是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水平的检验,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地各学校要积 宣传引导,尽可能组织九年级学生参加中考,对那些不重视做引导工作,甚至以各种方式误导、阻止学生参加中考的学校、校长和教师,要严肃处理。
七、不得将九年级学生分为中考班和非中考班
毕业水平统测结束后,通过做工作确实不愿参加中考的学生,可结合当地学校的实际,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常用应用文、法律法规等培训班对这些学生进行培训,完成学习任务的,可发放培训结业证书,培训结业证书的发放与《初级中等义务教育证书》的发放一并进行。各相关学校要加强对不参加中考的学生的管理,要选派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特别要加强对这些学生的品德教育,不歧视,多引导,决不能放任自流,确保这些学生安全、顺利的完成学业。
八、积 引导和组织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主动深入农村初级中学,以毕业生现身说法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重要性,宣传 有关中等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和 就业形势。各县市教育局、各初级中学将宣传、引导和组织初中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责任,像抓普通高中升学率一样抓紧、抓好、抓实,积 引导和组织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有条件的学校可尝试整体移交等做法,确保各中等职业学校完成招生任务。
九、改革对学校、校长、教师的考核评价办法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尽快出台对学校、校长、教师的考核评价新办法。要将“控辍保学”工作、毕业学生参加中考的比例、升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比例、学校执行 学制和课程设置情况等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考核评价内容,坚决克服只将中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内容的片面做法。
十、精心谋划,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年度招生计划如期完成
我州高中阶段教育2008—2012年发展规划已下发各县市,具体年度目标任务已分解到相关学校。由于受诸多因素制约,要实现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目标,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各学校要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克服困难,确保年度招生计划如期完成。普通高中要适当降低录取分数,把功夫用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的教育教学改革上,努力在质和量上都有所发展;州和各县市教育局要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联动机制,落实各级责任,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提供组织保障。要把选送初中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人数纳入考核初级中学升学人数,与普通高中升学率一视同仁。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采取措施,广泛宣传职业教育和各自的办学特色;要主动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及时反映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主动与各初级中学联系沟通,掌握生源变化情况,及时与生源学校研究招生工作;要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以突出的办学特色吸引学生,以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赢得社会和家长的信任。
十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为“控辍保学”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加大“控辍保学”的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主题班会、校会、板报专栏、广播、宣传单、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向社会、教师、家长、学生传递控辍的信息。让各族群众了解学生辍学对自己、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积 营造社会关注、家长认同、学校落实、教师共识、学生维权,依法控辍的浓厚氛围。各级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全州教育改革发展大会的要求上来,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建立“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通报和“控辍保学”监督举报制度。
德宏州人民政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