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星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星乡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级各相关单位:
《天星乡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星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五月十八日
天星乡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丘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丘北县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实施方案》(丘政办【2008】29号)的通知要求,经乡人民政府研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促进公平竞争、规范运输市场程序、保障税费应征不漏为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面排查,有效治理,使外挂车辆回原籍登记、上牌。
组织领导
二、成立天星乡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中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乡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安监站、派出所人员,以及各村民委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调查取证、确认界定阶段(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1、宣传发动的主要任务是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治理声势,引导外挂车辆自觉回归入籍并充分调查取证,准确认定外挂车辆。
2、外挂车辆档案的建立。由派出所、安监站抽调专职人员建立外挂车辆档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
1、乡安监站、派出所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清查和惩处。
2、各村要有针对性的加大对中介机构、经销商以及个人违法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等的打击力度,取缔此类非法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2008年1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乡安监站、派出所总结外挂车辆治理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外挂车辆的长效措施。由乡人民政府集中治理外挂车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检查考核,对治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给以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法章和政策。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要坚持原则,依法处理;对经调查取证确认的外挂车辆,应足额补征交通规费,对加收带纳金或进行处罚的,应依法做出交通行政处罚(处理)决定。
(二)要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政务公开,执法公平,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超越行政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立联动机制。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问题,通报情况,推进工作。各地治理外挂车辆领导机构要向社会公布治理工作的整治依据、监督咨询电话;各成员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明确专门处室和专人负责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额度日常联系,加强部门沟通,实行信息共享。
(四)加强队伍管理。治理车辆外挂执法人员要熟悉掌握治理车辆外挂的法律、法规规范性和统一性。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出示执法证件,严格执法,文明服务。
(五)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各乡村在治理外挂车辆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时,要及时上报乡治理外挂车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做出处理。
1、集体上访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要在 时间上报。
2、聚众闹事导致交通中断的,要在1小时内上报。
3、发生暴力事件的,要在 时间上报。
4、发生其他重大情况的。
对不按规定上报,擅自隐瞒事实真相的,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天星乡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天星乡党政办公室 2008年5月18日
天星乡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数元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林 乡派出所长 王泽文 乡安监站副站长
成 员:王泽文 乡安监站副站长
王胜云 乡农技站站长
魏国飞 乡林业站站长
冯正学 乡广播站站长
梁聪元 乡兽医站站长
各村民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王泽文监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派出所、安监站抽调。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