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件对民主法制建设与巩固、社会和谐都构成严峻挑战。从实际情况看,被
拆迁人在
拆迁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缺乏充分保障和救济是引发类似恶性事件的重要原因。
法律咨询: 商铺拆迁经营者有拆迁费赔偿吗 我是商铺经营者。证照齐全,现遇商铺拆迁,房租5月24号到期,房东和拆迁办要求我在这个星期五一定要搬出还说没有搬迁费。 我想咨询下。合理否 ?
北京专业拆迁律师回答: 不合理,必须要给你搬迁费用的。
相关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