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跟户口人数是否有关系,还是要看土地的性质。我国的土地性质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国全体公民,国有土地属于“大众”所有,由行政机关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集体土地属于“小众”所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一般由集体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所有权。
在征收拆迁时,这两种性质的土地根 据法律法规的不同,补偿标准和拆迁项目也是有差异的,而且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与户口有关,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则与户口无关。
根据国务院第590号法令第二条,在国有土地上拆除房屋,为公共利益,属于单位或者个人的国有土地房屋所有人,应当给予公平赔偿。同时,城市住房征收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其中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补偿标准是看房屋和土地的面积的,与户口无关,补偿也是归于房屋所有权的,如果你也是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就算你户口迁出去了,补偿也是与你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