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大家对于法律条文不懂,所以导致一些违法点即使摆在大家眼前很多人也不知道。例如土地征地批文的有效期是两年,并不是说合法盖上章了就永久有效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地批文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会自动失效。所以如果公示的批文现实日期是两年之前的话那在法律层面是属于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