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征地拆迁应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
02、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应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03、征迁补偿协议内容应让被征收人充分了解,并依法送达
04、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选择权应充分保障
05、房屋权属不明的应充分调查核实,尽到合理审慎注意义务
06、坚持“先补偿,后拆迁”原则,不得以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07、无证房屋也应“先补偿,后拆迁”
08、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经评估程序依法确定
09、评估机构的选择程序应做到证据留痕
10、房屋价值应合理确定,评估方式应合理选择
11、房屋评估报告要及时送达,被征收人申请复核评估的权利要及时告知
12、强制拆除前应告知被拆迁人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