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拆违拆除的违法行为是为了达到拆迁的目的,强制性地拆除当事人的房屋,是一种不正当的行政行为。所以如果遇到拆迁,有关部门以违建的形式下达拆除通知书,或者是强制拆除决定书,一定要认真审查自己建筑物的事实情况,来区别分析对待,认真分析,依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这么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拆除,要在知道拆除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