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被拆迁人可以要求行政补偿。这里的行政补偿是指按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规定的补偿标准,对被拆迁人房屋进行评估补偿。
第二:如果被拆迁人觉得补偿利益过低,也可以选择行政赔偿。一般来说,赔偿款会高于补偿款。实践中,一些相关部门通常把国家赔偿用拆迁补偿来代替,借此欺骗被拆迁人。
但本质上,赔偿和补偿两个词汇,不仅名称、性质不同,还会影响到被拆迁人最终获得的金钱数额。依照补偿的路径只能以“征收拆迁抉择布告之时”的市场价钱为基准,但是通过国家赔偿的手段可以使合法行为本应拥有的状态得到恢复,相比之下国家赔偿更能遵行全面赔偿的原则来对权利人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