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开应当包括:
(1)各种依据公开,包括拆除房屋的权证、建筑面积、评估价格、居住困难认定等。
(2)操作过程公开,包括被拆除房屋的权属、人口调查,建筑面积、居住困难的认定,拆迁评估、签约、裁决等各环节。
(3)签约内容公开,包括货币补偿总额、安置房源(套数、地址、面积、价格)及其他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