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对征收房屋补偿事实的审查。其中包括房屋征收的补偿对象问题;被征收房屋的性质、用途的认定问题;被征收房屋的面积认定问题;被征收房屋的位置问题,即审查被征收房屋是否在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建筑结构问题。
第二,是对评估报告的审查。其中包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是否具有法定资质;评估机构是否按照法定程序确定;是否依法将初评结果公示、是否依法向分户评估报告送达被征收人;评估异议复核及专家委员会鉴定程序;评估时点是否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评估方法。
第三,是对补偿决定内容的审查。其中包括对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合法。
第四,是对补偿程序的审查。其中包括对协商程序、报请程序及 公告送达 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