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的棚户区改造的问题以及城中村改造的话题,很多人还是认为棚改是城市管理城市的一种职能,一种项目的要求。北京楹庭律师为大家分析相关的法规,一般说起房改就是城市里的项目,说城中村改造的话,一般就是指的是农村的一种拆迁征收的行为。
但是,事实上的棚户区改造的项目虽然在初始的阶段,主要针对城市国有土地上的这种集中的连片的老旧房屋,进行一种改造也好或升级的这种项目的情况。但是,在多年的这种发展的过程中,已经逐步的向一些农村或者是城中村来过渡或者是延展。
另外,很多地方够存在针对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这种棚户区改造的项目,而且,大多通过征地拆迁这种模式进行展开,很多农民朋友呢,只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48条的规定,就可以大致的掌握自己的权利,有哪些救济的要点,来确保自己在这类问题上不吃亏不上当。不过有一些所谓的这种农村棚户区改造,本质上是由村委会等民事主体发起的协议搬迁性质的项目。
棚户区不具有法律或者政策上的实际意义,对于这类的项目的权利救济,可以参照腾退旧村、改造整村撤并等等这样的搬迁来进行的。而对于城中村的改造,突出的是城市中的农村包括旧城改造等等,他一般是需要通过征地程序启动之后,才能推动房屋征收和拆迁。同样也包含许多协议搬迁的这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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