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晋江召开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发布12份文件,其中规定今后晋江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将有统一标准,解决当前晋江各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互相攀比、失去平衡的困局。据悉,原来征地价格每亩2.73万元,调整后征地价格每亩3.4万元(包括青苗包干补偿费)。
土地、房屋补偿分开计算
据悉,目前有一些群众认为,房子建得越高补偿就越多,引发部分群众抢建房屋以图获取高额补偿款的歪风。此次晋江明确提出,在拆迁私人自建民宅时,实行土地、房屋分开计算,按经认定的可补偿面积进行补偿。计算公式为:房屋补偿金额=可补偿面积×(住宅房屋重置价×房屋成新率+房屋室内二次装修×二次装修成新率)。
在2006年3月17日晋江市委《关于严肃整治非法抢建行为的紧急通知》发布后,未经有权机关审批建设的“两违”建设,不予补偿安置。
对于拆迁私人自建民宅时,手续完全的,补偿面积按房屋所有权登记面积认定或按规划建设指标内建筑面积认定;手续不完全的,在合法用地垂直范围内房屋层数三层及以下部分给予补偿并按100%认定可安置面积,四至五层部分给予补偿但可安置面积按不超过70%给予认定,六层及以上部分给予补偿但不予安置。
启动拆迁时同步图纸选房
晋江此次还明确规定,拆迁必须以妥善安置为前提,各项目在启动拆迁时应同步做到按照图纸选房,安置房的设计必须统一规划,规划设计方案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据悉,以前个别项目采取先拆迁改建,后再进行安置选房,现在图纸选房既可节省政府人力投入,又可让被拆迁人尽早知道自己所选房屋,心中有底。
今后,拆迁位于晋江中心市区规划控制区及镇区规划区以内的民宅,实行套房集中安置;拆迁位于中心市区规划控制区及镇区规划区以外的农村,因特殊原因确实不适宜套房安置的,可结合旧村改造新村建设,采取批地统一规划建设,联体建设不得超过5层,占地不超过90平方米,独幢建设不超过3层,占地不超过12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