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农业一乡一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1]1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推进农业一乡一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沈阳市推进农业一乡一业实施方案
2011年至2012年,我市发展农业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是从发展一乡一业入手,通过培育农业经济区,打造区域分明、产业集中、特色突出、品牌闻名的优势产业,推进农业向一县一业迈进。为加快这一工作进程,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和标准。
——全市50%以上涉农乡镇(含街道,下同)达到一乡一业。标准是:有产业特色,有统一品牌,有专业合作社,有龙头企业带动,主导产业产值比重达到50%以上、主导产业人均收入比重达到40%以上。
——全市建成20个农业经济区。标准是:区域连片,多乡一业,产业特色突出,品牌相对统一,有龙头企业集群带动,经济区内主导产业产值比重达到40%以上、主导产业人均收入比重达到30%以上。
——1市3县建成特色产业大县,向一县一业迈进。标准是:产业特色鲜明,优势明显,有完整产业链条,有主导产业加工(储藏、贸易)园区,有“县名+农产品”的知名品牌,主导产业产值占全地区农业总产值比重较大。
——4个郊区建成特色产业与都市农业、旅游观光及休闲度假农业相结合的现代农业示范区,有 地理标志原产地认证的产业品牌。
(二)具体工作目标。
——2011年,一乡一业乡镇发展到45个。其中,新民市12个,辽中县12个,法库县6个,康平县5个,4个郊区合计发展到10个。每个区、县(市)形成1—2个农业经济区。
——2012年,一乡一业乡镇发展到60个。其中,新民市14个,辽中县15个,法库县9个,康平县8个,4个郊区合计发展到14个。1市3县各形成3—4个农业经济区,4个郊区各形成1个农业经济区。
——2012年,新民市建成著名的果蔬产业大县,辽中县建成著名的蔬果花卉出口大县,法库县建成著名的养牛大县,康平县建成著名的花生产业大县,东陵区建成著名的树莓产业之乡,苏家屯区建成著名的葡萄产业之乡,沈北新区建成 有机稻米产业之乡和农产品加工示范区,于洪区建成著名的浮板菜、食用菌生产基地和 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二、工作重点
(一)抓规划制定。
2010年底前,各地区和重点乡镇要形成主导产业鲜明、发展目标明确、实施方案可行、推进措施得力的产业规划。市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要加强指导,配合做好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二)抓龙头带动。
各地区要围绕主导产业,每年培育15户以上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农事龙头企业,全市每年达到120户以上。各地区特别是1市3县要创建 或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每个专业乡镇至少要依托1—2个龙头企业发展主导产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100户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与一乡一业乡镇对接,大力培育和发展专业合作社及产业带头人,发挥其带动作用。
(三)抓项目建设。
各地区要以专业乡镇和农业经济区为核心,通过外引内育,争取每年新上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农事项目20个以上,其中要引进1—2个具有影响力的重大项目,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积聚区和产业集群。要重点推进设施园艺小区、规模化养殖场、科技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储运、物流等农事项目建设。特别是在果蔬、花卉、树莓等主产区,要大力发展冷藏、保鲜、包装等冷链物流项目,提高果蔬产品的仓储能力。
(四)抓品牌创建。
在发展壮大优势主导产业的基础上,推进创建跨乡镇、跨地域产业品牌。每个地区要至少打造出1个具有地方特色和 地理标志原产地认证的产业品牌,培育出5个以上 或省权威部门评定的“特色产业之乡”,创建一批国优、省优名牌产品,以提高产业和产品知名度。
(五)抓科技支撑。
各地区要围绕培育主导产业,大力引进、推广和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进科技对接,确保专业乡镇和农业经济区至少有1—2个科技依托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 搭建科技推广和技术服务平台,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深入产业基地开展“科地对接”、“科地共建”活动,培养一批科技带头人。
(六)抓产销对接。
各地区要通过举办经贸洽谈、产品展销等活动,推进“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商对接”,确保专业乡镇和农业经济区农产品订单经营达到70%以上;要加强与口岸城市经贸交流与合作,每年引进3—5家农产品外贸企业和经销商,培育一批骨干农产品出口企业,把更多的农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对市政府确定的60个重点乡镇和20个农业经济区,在 和省、市现有政策基础上,给予以下特殊政策支持:
1、对发展一乡一业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新建农产品加工企业,在现有固定资产投资补贴政策基础上,适当放宽补贴条件和标准,对当年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新建大型企业,实行一事一议。
2、对在20个农业经济区内围绕主导产业新建的农产品冷藏保鲜冷链物流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达300万元以上的,给予5%的资金补助;对当年投资超过3000万元并直接采购储存本地农产品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3、按照每年计划安排,在20个农业经济区内围绕主导产业建设原料生产基地的龙头企业,在生产基地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适当比例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
4、对在农业经济区内连片或集中发展同一产业的乡镇,采取“捆绑式”办法,集中安排设施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业基建建设项目,并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5、对获得 质监部门认定的农产品 地理标志原产地称号的区、县(市),按照实际发生相关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对获得省农委评定的农业“特色产业之乡”称号的乡镇,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
6、对参与一乡一业建设、开展“科技共建”业绩突出、科技共建项目取得实效的市以上农业院校(所)及技术推广部门,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
7、对在沈阳注册、年出口地产果蔬达500万美元和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和100万元(在沈阳市支持农产品出口发展政策市级补助资金上,从高不兼得)。
8、对当年达到一乡一业标准的乡镇,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对前10强乡镇另增加10万元;对各区、县(市)每达标1个乡镇,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2万元;对获得省以上认定的特色产业大县(或一县一业)称号的,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
(二)建立工作推进制度。
1、明确工作职责。各地区是推进一乡一业、一县一业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是 责任人。市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要组成工作组,协调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供各类经济技术服务。
2、加强工作调度。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的包乡镇工作组分别实行定期工作调度制度,确保每季一调度,半年一总结,年终一考评。市政府和各地区政府要实行定期例会制度,研究促进一乡一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对重点项目、重大问题实行一事一议。
3、建立工作网络平台。以市农委信息中心为网络服务载体,建立“沈阳一乡一业工作网络平台”,汇集数据资料,反映工作动态,发布经济政策信息,实现纵向横向有效互动。
(三)建立考评制度。
1、组建考评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协调的副秘书长牵头,市农业、林业、畜牧、财政等部门共同组成考评小组,每年年末对各地区的工作进行考核。
2、考评方式。在各地区自评的基础上,市考评工作组将最终考评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