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的意见
宁政办发[2014]4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更好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导向,以深化改革、整合资源、提高效率、促进发展为重点,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管办分离、政企分开、事企分开,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为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主要目标。有效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资源,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提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有序、服务规范、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体系和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加快整合改革,完善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体系
(一)整合市场资源,健全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体系。积 整合包括政策、管理、信息、业务等资源在内的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资源,实现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整合,理顺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管理职能,消除行业壁垒和体制性障碍。整合各级劳动就业服务局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性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统筹负责辖区内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工作。合理布局服务网点,因地制宜地设立综合性或专业性的服务场所,设区的市可分别设立专业化人才市场和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场所,县(区)一般应建立统一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场所。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工作,形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方便可及的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网络。
(二)整合职能职责,完善基本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功能。各地要切实加强促进就业和人才流动配置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全面梳理基本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项目,明确服务范围,细化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标准,全面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要从方便服务对象出发,科学设计各项服务流程,做好相互关联业务之间的贯通衔接,简化经办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重点做好政策调节、规划、市场监管和基本公共服务等工作。强化街道(乡镇)、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就业援助、辅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等公共服务以及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等职能。
(三)整合信息系统,提升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水平。充分利用 “金保工程”及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提升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整合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经办信息记录和数据库,加快实现以信息和数据共享为基础的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建立统一的信息分类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提高信息综合利用和分析水平。
(四)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经营性业务分离改革。各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力资源市场的政策调节、规划建设、市场监管与公共服务等方面,管住、管好应该做的事情,凡不属公共服务范围的,一律放手给市场,让位给企业。要在明确划定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基础上,逐步剥离经营性业务,转由企业等社会力量提供,做到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人员分离、分类管理。要结合当地实际,积 探索经营性业务分离改革模式,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产权关系,加强和规范对所办企业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所办企业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要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创新和探索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对项目成熟、社会需求度高、公共服务机构无法满足的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项目,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满足广大劳动者对基本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的需求。
(五)统筹改革创新,有效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加大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中介组织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鼓励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网络招聘等新型服务业态。加快人力资源产业融合,探索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发挥园区培育、孵化、展示、交易功能,形成行业聚集发展的载体和平台,培育一批有影响的龙头企业,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大力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战略,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构建区域化、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品牌体系。
三、健全体制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统筹管理
(一)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法制化建设,组织实施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人才引进和开发、就业信息、大型专项就业、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就业援助、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就业信息监测等制度,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各项管理制度,有效解决人力资源市场“城乡分割”、“身份分割”、“区域分割” 和“管理分割”等问题。完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相关政策,进一步消除人员流动障碍。
(二)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各地要依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经营准入管理,规范准入条件,完善许可流程,加强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为。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健全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综合协调机制,加强与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的协调,提高监管效能,切实维护市场主体权益。
(三)统一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标准。认真梳理人力资源市场现有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修订完善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体系,逐步建立与 标准相配套、全区统一的人力资源服务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人力资源服务行为的规范引领作用,积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合改革顺利推进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是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地要从深化改革战略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的整合改革。要着眼长远,坚持规范管理和促进发展并重,坚持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并举,统筹谋划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大力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有效提升我区人力资源服务水平。
(二)把握工作重点。机构与职能整合、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分离是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各地要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 、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力争 2015年6月底前完成县(区)一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职能整合。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编办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整合工作步骤及时间进度表,并于今年7月底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编办备案。在推进经营性业务分离改革等方面,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编制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政策,加快推动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
(三)强化服务保障。各地要明确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公益属性,高度重视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基础设施和机构队伍建设,根据工作和岗位需要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依法保障开展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所需的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经费。要严格人员准入资质,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行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协会服务、行业自律、部门协调、市场调节的功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