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建立信息科技特派员队伍服务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宁党办[2008]43号)
各市、县(区)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区党委和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大型企业: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建立信息科技特派员队伍服务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8月27日???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建立信息科技特派员队伍服务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区新农村信息化建设,为农村信息服务站提供人力、科技资源支撑,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建立信息科技特派员队伍、服务农村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信息科技特派员队伍的必要性
近年来,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农村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在 率先实现了乡乡通宽带,村村有信息服务站,信息进村服务覆盖全区的目标。信息科技特派员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实行信息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信息科技特派员队伍,有利于运用市场机制,借助网络平台,开展农资、农产品营销活动,实现自我发展,保证信息服务站持续高效发挥作用,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为“三农”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二、信息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 自我发展和政府支持相结合的原则。信息科技特派员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资源和贴近农村市场的便利条件,在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的同时,积 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活动,使信息服务站发展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实,实现自我发展。同时,对自然条件差、市场化程度低的信息服务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合理的财政补贴。
(二)注重实效、专兼职并举的原则。根据各地实际需要,确定专职或兼职信息科技特派员。信息科技特派员队伍由村干部、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行动的科技人员、涉农企业和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中的个人等组成。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信息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由自治区统一制定,选派、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由各市、县(区)负责,人员由行政村使用。
三、信息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
(一)2008年底前,将全区行政村信息员全部纳入信息科技特派员队伍管理,使信息员、信息科技特派员的总数超过2300人。
(二)经过两年的教育培训,使全区信息科技特派员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和与业务相关的网络技术。
(三)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从事农村信息经营服务的信息科技特派员法人实体,辖区内行政村信息服务站都可作为其经营网点。提高信息服务站创业能力,推进有条件的农村信息服务站向微型企业或自主经营的实体转变。
(四)实现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文化资源共享、“三农”呼叫服务以及互联网经营等同步发展和全面共赢。
四、加强信息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协调领导小组要制定当地信息科技特派员的认定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列入效能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实行定期监督,年终考核。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三农”呼叫中心领导小组要对各县(市、区)信息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积 开展信息科技特派员培训工作。各级管理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培训计划,积 组织开展培训工作。自治区有关部门要为信息科技特派员搭建高水平的培训平台,开展高层次、针对性强的培训。各县(市、 区)要以信息服务技能和创业能力为重点,每年至少对信息科技特派员轮训一次。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信息科技特派员享受科技特派员优惠政策。根据需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入信息科技特派员队伍,并享受创业优惠政策。信息科技特派员参加村干部招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等,按有关规定享受照顾政策。鼓励涉农企业或经济实体加入农村信息化建设,成为法人信息科技特派员。信息科技特派员享受科技特派员创业的各类资金和项目支持。鼓励信息科技特派员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网络的作用,有偿开展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信息服务工作。
(四)加强教育和管理。加强对信息科技特派员承担公益性服务的管理和相应社会责任的教育。专兼职信息科技特派员必须保证信息服务站的工作时间和质量。要引入竞争机制,对信息科技特派员实行动态管理。
(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信息科技特派员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信息科技特派员创业的良好环境。及时总结、表彰、奖励和宣传信息科技特派员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鼓励广大信息科技特派员扎根基层、艰苦奋斗、服务“三农”,为推进宁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