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能在关注法律行业本身的发展变化之余,关注其他行业以及政策变化、并依据这些变化帮助公司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的律所将会在竞争中获得巨大优势。——Neal Suggs (微软副总裁兼副总法律顾问)
从2002年开始,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就一直从事企业征收,政企纠纷等类似的行政案件的办理,足迹遍布全国各地,为很多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律师团队通过新媒体平台为广大的企业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其中楹庭政企纠纷500讲等相关案件分析深受广大企业主喜爱,其中的很多是楹庭律师在日常的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总结。
楹庭律所也有“新基建”相关的法律服务,开展过很多“新基建”领域的相关讲座、培训,在很多个新媒体平台发表理论实务探讨文章,对“新基建”行业的投资人及项目参与方具有较强的实务指导性。
1、新基建与传统基建
传统基建,主要指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俗称“铁公基”。新基建,主要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涉及7大领域,包括5G基建、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而新基建项目计划的实施,比如产生用地方面的巨大需求。
新基建的概念最早产生于2018年年底的经济工作会议,后被列入2019年的工作报告,多次被会议、文件提及。2020年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原本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压力下的中国经济又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新基建”作为逆周期调节的重要手段,更在多次会议中被频繁提及。
当前,由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引领的数字化转型,正在全球掀起第四次工业革命,也是我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简称“新基建”)战略坚实的技术基础。商业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在新基建涉及的诸多行业中,虽然我国供应商在5G、特变高压、智能云计算等行业具有效率和创新优势,但是在一些关键环节如5G智能芯片、人工智能基础层和部分应用层、医疗医药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材料等方面,都需要国际社会和资本的参与。这就涉及到招商引资企业的引入以及企业与行政部门为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深度的合作,其中法律服务方面也需要不断地加强,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与帮助。
2、新基建相关政策
相关文件如:《“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工信部、财政部等出台了工业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引导和支持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行业的发展。
2015年5月1日实施的《行政诉讼法》对于此类的纠纷,法院是作为行政案件来受理的。《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法院受理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第11项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这里所说的行政协议就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招商引资过程当中形成的协议等各类行政协议。
在2016年、2018年连续出了几个文件,比如《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和《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等。其中提到了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当中和行政相对人签订的各项协议都须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应当进行补偿,如果确定是公共利益的需要,不能履行的要对行政相对人的所有损失予以补偿。
2018年的文件中作出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里面也提到了怎样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主管部门不能违反信赖保护,要树立守信践诺机制等等。因此从高院到基层各级法院对这类的案件,取得土地之后,因为主管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建设的,高院和各级法院维护企业家,维护私有产权的力度是很大的,高院也总结了很多指导案例都是维护产权和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
2018年12月的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加快5G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因此,“新基建”要注重同新型城镇化相结合,特别是加强老旧小区以及交通、能源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
2020年开年,在多个重要会议上均强调要加大5G、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从而全面完成新型信息网、交通网、能源网的构建。
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 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
“新基建”之“新”不仅体现在它的新理念、新领域、新使命、新场景、新生态,也体现在对法律服务带来的新挑战、新机遇。
3、新基建与法律服务
新技术和法律滞后性的固有矛盾,也意味着从事“新基建”相关业务的企业面临更多的合规风险,人工智能的滥用甚至将带来伦理问题,这也对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带来挑战。
新基建”意味着新领域、新技术,对律师来讲亦是新挑战。5G基站建设、特高压等七大领域,每个拿出来都俨然是高精尖科技,更加凸显对于数据安全、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事务方面的需求,对律师的专业化、精细化要求越来越高,律师对新生事物的学习和运用能力需要加强,甚至法律服务的工作方式和思维角度都需要转变。
4、新基建与楹庭律所
从国家开始大力提倡鼓励新基建项目开始,楹庭律师董国女和路永强律师团队就开始持续保持关注和研究,在网络上举办了很多次的讲座和案例分析,涉及到很多大型企业、招商引资类企业、违法占地、行政主体履约、海域权、探矿权、特许经营许可、环保征收,水源地保护等等很多的企业案例分析。
对于新基建,国家也发布了很多的法规,比如行使主体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简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17条的规定“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新基建”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5G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涉及诸多产业链。考虑到基础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可能会压制其资本盈利性冲动,且未来一线基础投资主体预计会以国企或国有资本控制或重大程度参与的混合资本企业为主,尤其是涉及很多招商引资类的企业。
很多来楹庭律所咨询的企业当事人中有的企业遇到了拍卖购买土地后,由于规划的改变造成无法建设的问题,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工业企业、有机械制造企业等等,让他们很头疼的是前些年打理的关系,现在越来越不好“用”,很多事情说不清讲不明,企业干着急项目就是进行不下去,眼看着每天的资金成本不断攀升。
在楹庭律师多年的办案实践中遇到很多这类企业通过拍卖甚至是挂牌获得一块土地之后,因为规划改变或者三通一平等原因造成无法如期建设,而比较常见的是因为规划的调整导致原先计划建设的项目不能如期地进行,有的甚至因此面临土地要收回,不让建不说征收,被拖的无奈之下看到楹庭政企纠纷500讲等相关案件分析视频后找到我们,通过专业分析之后豁然开朗,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从2015年以来,很多房地产开发类的企业找到楹庭律师,因为城市规划和调整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微调等等导致土地无法开发建设,无法达到购买土地的目的,类似的案例也有很多。
行政补偿楹庭律师做了很多创造性的突破性的一些案例,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总结了大量的关于政企纠纷的案例以及经验,所以各位企业如果有此方面的纠纷,大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
律师也是分专业的,很多律师就只做刑事诉讼,不做民事和行政,很多律师就只做民事或者只做融资,只做上市类案件等等。我们就是主做政企纠纷类包括拆迁、招商引资合作当中的一些行政协议的纠纷的,包括关停引起的一些纠纷。如果企业主遇到此类的纠纷,要先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楹庭律师会根据不同的案件,制定维权方案,因为每个案子都是不一样的,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政商纠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律师。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采用“四步维权法”制定初步的维权方案。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地解决。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