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通知》要求,对于1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后办理征地报批手续的案件,市辖各区征地农转非工作按以下程序操作:(一)用地单位持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和权属资料向各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及南沙分局申请拟订征用土地方案,上述部门拟订方案时,核算拟征用范围涉及每一被征地村需安置的农业人口和劳动力人数。上报的征用土地方案,须核定并填妥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和劳动力人数。(二)征地经依法批准并发布《征用土地公告》,市国土房管局核发《关于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通知》,要求用地单位协助被征地村办理征地农转非手续。(三)各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和南沙分局根据经批复并公告的《征用土地方案》内容,核发《关于征地涉及农转非的函》,告知相关区公安分局征地和需安置农业人口的具体情况。(四)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告知被征地村到区国土房管局领取征地农转非函件抄送件。(五)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内,各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和南沙分局向被征地村的村民委员会送达《关于征地涉及农转非的函》,告知其可凭该函件到区公安分局办理征地农转非手续。
至于1999年1月1日前已发《建设用地通知书》等文件批准征地,但未办理征地农转非的案件,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各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和南沙分局在办理征地结案前,应要求用地单位提供已办结征地农转非手续的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上述部门要出具《关于征地涉及农转非的函》,告知区公安分局征地和需安置农业人口的具体情况,并由用地单位将该函送达给被征地村。被征地村出具已收到该文的证明后,方可为用地单位办理征地结案手续。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