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通知》指出,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泰安、烟台、枣庄、临沂8市依法需由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从2007年起,先由各市政府根据省下达的当年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编制上报本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经省政府审核汇总后一次性转报国务院审批;待国务院批准后,各市政府按照国务院批复方案要求并根据城市建设实际需要,编制分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实施方案,报省政府批复。
《通知》强调,各市、县政府要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集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经贸、财政、劳动保障、建设、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据省下达的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研究提出城市用地和项目建设的总体安排意见,明确年度城市用地总规模、主要用途方向、初选位置等,以此作为报批征收城市建设用地的重要依据。要就征地过程中被征地群众的安置补偿和社会保障措施、相关经费的筹措和落实等定期进行研究,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用地管理中的责任。对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引起集体上访或因征地程序违规、上报材料不真实等引起诉讼裁决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所在市、县的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审批;对弄虚作假骗取批准征地手续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