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农民可以在耕地包括基本农田上调整种植业生产格局 ,发展油料、瓜菜、花木、桑茶、特产品和其他经济作物;可以将生产能力低、生产条件差的一般耕地改为草场,种植牧草或饲料作物,建造临时性畜牧场和饲养场,发展畜牧业;可以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农用地挖塘发展水产养殖和种植多年生木本果树等经济作物,逐步形成农、林、牧、渔全面发展,适应市场,优质高效的农业生产结构。
建造温室大棚、临时性畜牧场、饲养场及塘底、塘壁未经固化的简易水产养殖场,发展 高优农业,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经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到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签订复耕保证书,用地期满后按要求复耕。在耕地上建造永久性农业生 产设施和配套设施,如畜禽饲养场、塘底、塘壁已经固化的水产养殖场、农产品仓库及加工厂、集贸市场等,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做到耕地“占一补一”
确需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果树或进行其它对耕作层土壤造成破坏的农业生产结构调 整,应当报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