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经全国人代会常委会修改后已于2007年8月30日由胡锦涛主席第七十二号令公布施行。这也是法律规定,效力高于“规”,因此从时间点上讲。城市管理条例的失效时间,应当是胡锦涛主席令第七十二号令的公布施行的时间,2007年8月30日。国务院于2001年公布的《》,属于“行政”。因与新公布施行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规定不一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法律规定(如:第六十四条,七十九条)因而失效,这已是非常明确地被废止了。因该停止执行了在全国人代会公报上公布施行了,也就是向全中国人民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