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除由法院裁定的强制拆除外,其它任何形式强制拆除老百姓的都是非法的,面对非法拆除,我们建议当事人三步走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拆除立案调查
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对拆除,很多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以暴制暴,进而产生肢体冲突,甚至酿成血案。我们认为,这样的方式一是无法获得当事人想达到的争取到合理补偿的根本目的,二是可能危及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建议大家采用。
科学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拆除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二、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
拆除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拆除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
在摄影摄像时,当事人应注意,摄影不要靠太近,以避免摄像设备被抢夺或损毁,但摄录的画面一定要清楚,包括拆除实施过程,参与拆除的人员情况都要摄入画面。最好同时有一人近前录音,在录音中能够辨别现场人员在拆除实施过程中的身份,职责等。
视频、音频等录好后,不要轻易从原始设备中删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保留在原始摄录设备上,并同时备份。
三、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讼
拆除现场情况复杂,背后的关系更是错综复杂。实施拆除很少政府亲自出马,常常会以开发商、社区、村委会甚至社会闲散人员具体操作的方式来实现。就算有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指挥,事后也以各种借口推脱的一干二净。
因此,对当事人来说,如果你的房子已经被拆除了,简单说就是有人以暴力手段侵犯你的财产权,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府实施了这一行为,对于当事人来说,通过司法途径都是唯一办法,如果是个人实施了这一行为,那么涉及到犯罪,我们应该敦促警察立案调查,在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赔偿。
如果我们的证据可以证明是政府实施了这一行为,那么就需要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回复原状或争取。
当然,作为长期从事征地维权业务的律师,我们建议当事人应尽可能在房屋被拆除前,及时通过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式,来争取合理的补偿。而如果一旦房子被拆除,维权难度加大,成本相应提高。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 低为宜。
因此,在政府实施土地征收和安置的过程中,只要违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这一基本原则,即可视为违法,被征收人应该果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
延伸阅读:
不公平的拆迁补偿均属违法
被拆迁房屋补偿由评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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