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加快我省信息产业发展,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增长,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到2017年,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信息基础设施初步建成,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每秒20兆比特(Mbps),部分城市达到100Mbps,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4Mbps,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5%。
信息消费规模快速增长。到2017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90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40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800亿元。
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进展。“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省信息化发展水平总指数超过0.9,面向社会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创新更加活跃。
二、重点任务
(一)“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建设工程
1.全面推进“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实施《“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发展纲要(2013~2017年)》,省市协同、分级推进《纲要》确定的31个重点项目。各设区市编制完成《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并发布实施,加快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食品药品监管等省级重点应用工程,以及智慧信用、智能交通等省市共建重点应用工程和城市一卡通、智慧城管、智慧社区等市级重点服务工程建设;鼓励各设区市积 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部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到2015年,基本建成“数字陕西”,2017年基本建成“关中智慧城市群”。
2.加快建设“数字陕西—智慧城市”支撑服务体系
推行“一网通”。继续依托公共宽带网络资源,建设大带宽、高品质、双冗余的省、市、县、乡四级电子政务网,进一步推进社区和农村宽带接入电子政务网。推广符合安全要求的无线网络接入电子政务网,突破政务办公在服务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实现各级政务部门网络互联、业务互通,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众服务业务。
推行“一卡通”。编制印发《陕西省社会公共服务卡技术规范》,发行社会公共服务卡,实现一卡通用、一卡多用。省级有关部门基于陕西省社会公共服务卡(居民健康卡)开展业务应用,服务群众。以居民健康卡应用先行,逐步覆盖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人口信息“一证通”、低保和医疗救助、优抚等业务,实现与社会保障卡在本地信息的互联互通。预计到2017年,社会公共服务卡发卡量超过2000万,年交易金额超过600亿元。
推行“一站通”。推动电子政务建设模式转变,促进各地、各部门基于信息化基础资源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公开。依托省、市、县三级平台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应用向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延伸,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整合政务部门办事资源、公共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资源,建设网上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便捷的“一站办事”窗口,推行集中受理、分工负责、分类办理、集中交付的“一站式”工作模式。
(二)“宽带陕西”建设工程
1.加快宽带网络建设
发布实施《陕西省宽带网络建设规划》,大力推进城镇光纤到户,综合利用有线无线技术,因地制宜,扩大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范围;积 开展城市公共区域无线网络热点建设;持续扩大第三代移动通信(3G)网络覆盖,积 开展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积 推进下一代互联网建设,支持西安建设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和高清交互式电视网络设施建设,加速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步伐,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加快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推动电信网和广播电视网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接入等融合性业务。
到2017年,全省光缆线路总长度超过60万公里,发展宽带用户850万户,建设无线网络热点30万个,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覆盖所有市、县城区,95%以上城镇区域有线电视网络完成双向化改造,数字电视用户达到550万户,发展高清互动电视用户300万户。
2.推进互联网互联互通
加快建设西安 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增加网间互联带宽,扩充出省带宽。2014年底前实现省内各通信运营网络、广电网络和教育网等主要网络的互联互通,到2017年,西安直联点互联带宽达到100G,出省带宽超过5TB。
(三)信息产品供给能力提升工程
1.提升电子基础产业整体水平
围绕三星电子存储芯片和封装测试项目,提升我省集成电路设计、封装测试产业能力,推动集成电路配套产业发展。支持智能传感器及系统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依托军工电子优势,加快新型元器件研发与产业化,实现向片式化、微型化、集成化、高性能、智能化、环保节能方向战略转型。
2.打造智能终端产品产业链
重点引进以手机为代表的智能终端制造企业,支持智能终端核心芯片与系统研发、关键元器件制造、智能手机方案设计等加快发展,培育和形成省内智能终端制造产业集群。
3.提升软件业支撑服务水平
加强智能终端、信息安全等关键软件开发应用,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间件、嵌入式应用软件和行业应用软件。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面向新型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中社会管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管理需求,加强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医疗、智能社区、精准农业等领域的软件开发与应用。
(四)信息消费新型业态发展工程
1.发展大数据产业
以省、市、县三级信息化平台为基础信息资源池,推动信息资源的汇集、交易与发布;以西咸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为承载,加快建设 人口健康数据备份处理中心、 生态工程数据备份处理中心等重大项目,推进 有关部委数据落户我省,吸引信息资源服务的上下游产业聚集,形成大数据产业集群。着力引进金融服务业以及互联网消费相关数据中心,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打造互联网金融服务产业链,建设 级互联网金融产业示范基地。到2017年,我省大数据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建设成为 政务信息资源后台处理与备份中心。
2.大力发展教育信息服务
依托陕西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体系,建设教育信息资源库和智能远程教育平台,以宽带网络和各类智能终端为载体,推广高等教育和终身教育信息服务,创新发展远程开放式教育模式,带动信息服务业发展。
3.发展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和应用
加快推动北斗导航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北斗导航与移动通信、地理信息、卫星遥感、移动互联网等融合发展,支持位置信息服务应用。重点推进北斗导航应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陕西宽带卫星通信骨干网、卫星遥感应用综合服务平台等支撑平台发展。以 北斗导航应用示范项目在陕实施为契机,在重点区域、重点民生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北斗导航示范应用。到2017年,形成3家国内领先的北斗导航技术和应用龙头企业,带动省内北斗产业集群初具规模。
4.加快发展数字内容服务产业
依托西安高新区、曲江新区、碑林科技园、航天产业基地等建设动漫产业基地和互联网产业园,加快构建全省网络影视节目集成、互联网出版、网络教育、地理信息等大型平台,推进数字影音、数字动漫、数字出版、数字教育、空间地理信息等规模化发展。依托陕西出版集团,在西安高新区建立 级数字出版基地;依托西安航天广播电视产业园区、西安光中影视基地、西部电影集团数码基地、曲江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全省数字影视制作基地;整合我省旅游资源,以游客互动体验为中心,以一体化旅游行业信息实时共享为基础,探索市场化商业模式,提高旅游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旅游文化品牌。
5.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编制《陕西省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配套政策措施。以陕西特产网、三农网、利安集团、丝路商旅等具有代表性的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以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与龙头产品为支撑,打造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集群。实施名优特产上网工程,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陕西特色产品专区,重点推动特色农产品和旅游文化产品网上营销;支持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内外贸经营活动。支持各地积 申报 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相应政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工作。各设区市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促进信息消费政策措施。
(二)规范建设,完善服务
编制《陕西省基础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各类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宇和地铁、机场、车站、铁路、公路等公共设施信息网络配套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要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等有关部门,评估清理基础信息网络建设涉及的审批、核准和收费政策,明确有关收费标准,优化审批程序,消除各种行业性、地区性阻碍因素,切实解决基础信息网络建设中存在的制约问题。建立健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广电企业、信息内容供应商等合作和公平竞争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资费监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增强基础电信服务能力,实现电信资费合理下降和透明收费。完善电信、互联网监管制度和技术手段,保障企业实现平等接入,用户实现自主选择。
(三)扩大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市场化程度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市场化研究,鼓励支持电子政务应用从一次性投资的工程建设向持续运营的服务模式转变。编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通过界定信息资源、信息系统和信息服务权属,明确相关对象的责任和义务,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向市场开放,逐步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深化应用体系。鼓励引导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等机构开放信息资源,促进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利用,挖掘公共信息资源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加强信息安全保障
健全网络身份认证服务体系,推动省内备案网站的数字证书应用,逐步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完善信息安全检查制度,推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安全评测等基础工作。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