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2〕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省、州属企事业单位:
阿坝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阿坝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九次全会、州第十次党代会及州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纠风治乱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现就2012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以开展专项治理为抓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推动纠风治乱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为我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纪律作风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有效推进专项治理
以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各专项治理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公路“三乱”,教育乱收费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 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在食品药品行业继续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积 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体系建设。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调动广大群众积 参与,完善信访举报及时调查处理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专群监督网络。加大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严格执法监督,注重从监督检查和信访举报中掌握案件线索,坚决快查、严办、重处食品药品生产中的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严肃查处监管中的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强食品药品应急体系建设,按照“应急有预案、响应有程序、处置有标准、善后有措施、防范有要求”的原则,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对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治理工作成果,将博览会等活动纳入清理规范范围。政府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坚决纠正铺张浪费、加重基层负担的不正之风。严格控制和规范政府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规模,坚决撤销铺张浪费、华而不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坚决取缔以“轮流做庄”形式举办的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之机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行为。严格管理和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和商业演出等活动。对社会团体、中介组织、企业或民间组织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要做到政府机关不参与、财政不出资、领导干部不出席。
3.深入推进公路“三乱”治理。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以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和免费政策全面落实。巩固车辆超载超限治理成果,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随意拦车检查、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建立完善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注重对群众举报和信件反映问题的快查、快办、快反馈,坚决从严查处公路“三乱”案件,防止公路“三乱”现象反弹。
4.继续深化教育乱收费治理。完善各级政府负总责,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继续深入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中等职业教育 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防止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加强教辅教材监管,切实解决教辅材料散滥、价格虚高、变相强制征订等问题;加大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管,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肃查处通过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侵害学生利益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认真解决因择校引发的乱收费问题。进一步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学前教育收费管理、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 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5.深入推进其他领域专项治理。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继续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从体制、制度层面预防“小金库”,着力构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防止反弹。
(二)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损害农牧民利益、住房保障及征地拆迁中的不正之风,实现好、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1.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监管办法,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资金以及基本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行为。规范和认真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诚信建设,坚决纠正和查处乱收费、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
2.坚决纠正损害农牧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建全完善符合实际的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深化强农惠农资金和新农合基金的监管,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为平台,加强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促进强农惠农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预防和纠正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继续加强农牧民负担监管,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严禁超出筹资筹劳规定标准,严肃查处采取巧立名目、变换名称等手段强行向农牧民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等加重农牧民负担、侵犯农牧民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认真解决拖欠民工工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难及技能培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在农村土地(草场)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整治等环节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对农资监管不到位,造成农民减产绝收、影响人畜安全等问题实行严厉问责。
3.坚决纠正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扶贫移民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确保资金安全、高效。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4.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不正之风。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配置、运营、退出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简化管理程序,规范收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切实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管理环节的不正之风。
5.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违法征地拆迁问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征地拆迁。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机制,坚决纠正超范围、超规模征地,改变土地用途,不按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切实保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违规拆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房屋征收部门调查登记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查处先拆迁后补偿、违背群众意愿牺牲群众利益的大拆大建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确保依法拆迁。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6.坚决纠正“三公消费”中的不正之风。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三项经费支出,严肃查处变相利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核定用车编制、超标准配备更新和违规使用车辆,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借婚丧嫁娶、节日庆典等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行为。
7.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建立行政执法和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长效机制,将政风行风建设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等工作有机结合,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窗口部门的行政执法和作风建设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和作风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入推进行政机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高效执法。
(三)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和行风热线建设
以行政执法部门和基层站所、窗口部门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规范民主评议的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组织第三方对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和行业开展民主评议,以行风执线电话、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实施行风热线建设,推动部门和行业作风不断好转。
1.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行为,着力纠正利用行政执法权或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权谋取本部门、本行业利益,损害 利益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将公安(含交警)、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建设、交通运输、税务、工商、农业、水务、畜牧、安全监管等部门和医院、学校纳入重点评议对象,其余部门也要结合工作实际,适时组织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深入查找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措施认真整改,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效,促进政风行风不断好转。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工作。积 探索并完善第三方对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政风行风的测评制度。
2.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把政风行风热线建设纳入重点工作,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发展,推行电话、报纸、网络等立体式政风行风热线新模式,拓宽群众诉求和监督渠道。以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作用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构建群众参与纠风工作的社会化监督格局,推动政风、行风不断好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
各县、各部门要全面履行好本县、本部门纠风工作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照纠风重点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分解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纠风工作方案,于3月1日前,报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以下简称纠风办,设在州纪委监察局纠风工作室)。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分别形成半年和全年总结于6月30日和12月10日前报州纠风办。
州、县各纠风办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职能,加强与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调动各方面工作积 性和主动性,尤其要针对纠风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和提出对策,增强纠风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切实采取措施,强化监督检查
加大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和暗访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并纠正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州、县纠风办及州直各部门承担纠风工作的科(室)要按照本县、本部门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州纠风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根据州委、州政府年初工作的部署,结合各县、各部门的工作安排,采取多种形式,不定期对各县、各部门纠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行风仍未好转的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要把查办案件作为纠风工作的有力抓手,以查促纠,以查促建。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坚持原则,一查到底;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要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受理,防止小问题酿成大事端。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案件分析,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及时完善制度加以纠正。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举一反三地做好教育警示工作。
(完)